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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18-12-25 17:16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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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 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江府办函〔2017218 号)的规定,切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的目标,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创新监管方式,明确监管职责,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目标任务

积极探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切实使用江门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通过随机抽查方式,强化市场监管,提升监管效能。确保企业依法统计、应统尽统,加强价格监督检查,防范市场价格异动,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三、工作安排

各科室根据《江门市江海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局2018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安排,于规定时间内在江门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网址:http://19.121.8.11:3080/)开展抽查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建立抽查任务。抽查任务由牵头科室通过江门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建立,通过随机抽查方式抽取被检单位和执法检查人员。

(二)开展检查工作。1.单独检查。牵头科室根据科室职能,结合检查事项清单对被检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2.跨部门联合抽查。牵头科室组织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结合检查事项清单对被查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根据检查情况,书面填写《双随机抽查记录》或各检查部门相关执法文书。在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处理;涉及不属于实施检查部门权限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三)公示检查结果。各科室在检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江门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对检查结果进行审核,并对其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并在接收检查结果10个工作日内经任务审核员审批后将检查结果统一对外公示。

五、检查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重要性,要全力配合抽查工作,提前做好抽查准备,抽查任务下发后,不得擅自变更随机产生的执法检查人员。

(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各科室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不得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确保抽查取得实效。

(三)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各科室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对在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信息共享,联合惩戒。各科室要加强对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记录和归集,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对于严重失信行为,应实施联合惩戒,从而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附件:江海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2018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江门市江海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2018330

 

 

 

 

 

 

附件:

江海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2018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时间

检查项目

检查对象

检查依据

抽查

比例

检查内容

1-6

物价检查

区内批发零售业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2%

明码标价行为抽查、不正当价格行为抽查

6-7

四上企业依法开展统计工作情况检查

区内四上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

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检查、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检查

8

食盐价格检查

区内超级市场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40%

明码标价行为抽查

11-12

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检查

区内四上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

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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