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高新区福祥路、福华路道路、排水工程的批复
高新发改统计〔2017〕40号
江门市高新技术工业园有限公司:
你单位送来《关于江门高新区福祥路、福华路道路、排水工程的立项申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完善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同意实施江门高新区福祥路、福华路道路、排水工程。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福祥路全长230米,道路红线平均宽度为13.25米;福华路全长150米,道路红线平均宽度为11.4米,主要包括道路、人行道、排水、交通、照明、消防等工程。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77.3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为397.82万元,资金由江门市高新技术工业园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四、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五、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六、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投标核准意见核准的内容执行,并请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将拟发布的招标公告文本及有关证明材料,在招标文件或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发出之日的十五日前送达我局备案。
七、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项目正式动工后,按规定依时向区统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八、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江门高新区福祥路、福华路道路、排水工程).xls
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