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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江门河南岸道路(半岛华庭段)工程(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19-07-03 09:36    浏览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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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门河南岸道路(半岛华庭段)工程(二期)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门市高新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送来《关于江门河南岸道路(半岛华庭段)工程(二期)项目立项的申请》(江高投[2019]8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路网结构,提升城市品位,同意实施江门河南岸道路(半岛华庭段)工程(二期)项目。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起点接现状演艺中心段道路,终点接江门大桥匝道。演艺中心至江门大桥段长0.8公里,江门大桥匝道长0.6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交通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609万元,资金由区级财政统筹解决。

四、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五、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六、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投标核准意见核准的内容执行。

七、项目完成初步设计概算后须报我局审批后才能动工建设。

八、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项目正式动工后,按规定依时向区统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江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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