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高新区产业加速园小微企业孵化基地
装修工程概算的批复
江门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送来《关于江门高新区产业加速园小微企业孵化基地装修工程的立项申请》(江高创
[2019]11号)及概算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江门高新区产业加速园小微企业孵化基地装修工程概算。
二、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装修面积约2600平方米,主要包括地面、墙身、电气等工程。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111.22万元(详见附件),资金由江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后补助资金
解决。
四、根据2018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和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核
准项目不采用招标方式。
五、请严格按批复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
续,如需对本批复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规
定办理。
附件:江门高新区产业加速园小微企业孵化基地装修工程概算核定表
江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10日
附件:
江门高新区产业加速园小微企业孵化基地
装修工程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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