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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釜山公园内瀑布景观台改造工程的批复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19-07-03 09:19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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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釜山公园内瀑布景观台改造工程的批复


江门市高新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送来《关于釜山公园内瀑布景观台改造工程立项的申请》(江高投[2019]9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我区城市品位,同意实施釜山公园内瀑布景观台改造工程。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江南路地块,占地面积0.782公顷,主要对建筑地面、瀑布墙身、周边绿化、排水系统进行改造。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00万元,资金由区级财政统筹解决。

四、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五、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六、根据2018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和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不采用招标方式。

七、项目完成初步设计概算后须报我局审批后才能动工建设。

八、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项目正式动工后,按规定依时向区统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江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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