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第二批)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18-03-28 00:00 浏览数:-
江开函〔2018〕14号
关于印发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第二批)的通知
各街道、区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经高新区管委会、江海区政府同意,现将《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第二批)》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编办反映。
附件: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第二批)
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2日
关于印发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第二批)的通知.doc
附件 关于印发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第二批)的通知.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