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下称江门高新区党政办公室)为中共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机构,与中共江门市江海区委办公室、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主要职责包括: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和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江海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并组织实施工作。
围绕高新区(江海区)各时期的中心工作,做好信息收集、情况综合、方案拟定、部门协调、督促检查、催办查办等工作,为领导决策和实施决策服务。
负责高新区(江海区)工作报告及高新区(江海区)办公室文件、会议材料、向上级党委的报告等的草拟、审核、印发工作。负责会议会务工作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负责协助高新区(江海区)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协调区各套班子机关、各部门及各街道之间的关系。
协助处理需由高新区(江海区)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指导、协调、督促相关应急管理工作。
负责高新区(江海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负责高新区(江海区)来信来访接待和信访维稳工作。
负责高新区(江海区)金融服务、企业上市、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高新区(江海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
负责高新区(江海区)的机要、保密工作。
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承办高新区(江海区)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本办本级,没有其他纳入决算编报范围的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2016年度总收入55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07.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88.7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303.95万元,增长164.44%。主要原因:部分专项工作有所调整导致经费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3.事业收入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4.经营收入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5.其他收入19.11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8.84 万元。主要原因项目资金收入增加。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2016年度总支出558.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70.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9.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日常行政管理经费,以及政策研究、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公共服务等专项工作经费支出。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98.58万元,增长49.06%,主要原因是加强专项业务工作建设导致经费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9万元,为2016年新增项目,主要用于高新区城市管理协管员补助。
农林水支出(类)50万元,主要用于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支出。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33.68万元,增长206%,主要原因是加强对我区小微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12.22万元,为2016年新增项目,主要用于鼓励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扶持资金。
二、2016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2016年度收入合计 507.91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488.79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6.24%。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317.58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64.97%。包括: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78万元,商贸事务(款)10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29.58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9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84%。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9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5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23%。包括: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50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12.22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5%。包括: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12.22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10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的20.46%。包括: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100万元。
(二)事业收入0万元。
(三)经营收入0万元。
(四)其他收入19.11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3.76%。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19.11万元。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2016年度支出合计 370.71万元。具体如下;
(一)基本支出0万元
(二)项目支出370.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125.9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行政运行管理、政策研究、重大决策咨询论证、公众号建设支出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173.58万元,主要用于我办各项信息系统平台建设。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9万元,主要用于高新区城市管理协管员补助。
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50万元,主要用于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12.22万元,主要用于鼓励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扶持资金支出。
(三)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经营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88.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8.7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61.93万元,增长49.54%;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工作调整导致经费增加。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5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3.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6.74万元,增长8.18%,主要原因是按实际工作需要安排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108.8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行政运行管理、政策研究、重大决策咨询论证、公众号建设支出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173.58万元,主要用于我办各项信息系统平台建设。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9万元,主要用于高新区城市管理协管员补助。
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50万元,主要用于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12.22万元,主要用于鼓励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扶持资金支出。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5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38%。与2015年相比,增加136.63万元,增长62.9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82.38万元,占79.86%;城乡社区支出(类)9万元,占2.54%;农林水支出(类)50万元,占14.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12.22万元,占3.4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
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3.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108.81万元,比2015年减少52.15万元,下降32.4%,主要原因是按照实际工作安排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公众号建设等专项工作于年中期间按实际工作需要开展,属临时性工作,年初对此情况未能估计,未能列入本部门年初预算。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173.58万元,比2015年增加151.89万元,增长700.27%,主要原因是加强我区信息化项目建设导致经费增加。完成年初预算的69.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部分信息化项目需分阶段开展,属延续性项目,需跨年完成。经批准部分经费结转至下年,按实际工作进度开支费用。
3.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9万元,比2015年增加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增项目,主要用于高新区城市管理协管员补助。由于该项业务为年中临时性工作,年初对此情况未能估计,未能列入本部门年初预算。
4. 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50万元,比2015年增加33.68万元,增长206.37%。主要原因是加强对我区小微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由于该项业务需按当年各企业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扶持资金,年初对此情况未能估计,未能列入本部门年初预算。
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12.22万元,比2015年增加12.2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增项目,主要用于鼓励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扶持支出。由于该项业务需按当年各企业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扶持资金,年初对此情况未能估计,未能列入本部门年初预算。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数一致。
与2015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35万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2015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11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4 万元,下降100%。“三公经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加强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0万元,2016年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2016年,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0次,接待人数共0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5年减少20.35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按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3.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1.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我办未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反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支出。(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使用的款级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解释)
2016年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决算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x
2016年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决算附件2:收入决算表.xlsx
2016年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决算附件3:支出决算表.xlsx
2016年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决算附件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x
2016年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决算附件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x
2016年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决算附件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xlsx
2016年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决算附件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x
2016年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决算附件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