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
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高办〔2018〕13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高新区管委会、江海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食安办(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反映。
江门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3日
关于印发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 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
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高办〔2018〕13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高新区管委会、江海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食安办(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反映。
江门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3日
关于印发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 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