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高办干〔2016〕5号
关于易继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科室、属下单位:
经办公室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易继清同志任高新区政务管理办公室股长;
梁永光同志任高新区党政办公室社会管理科股长;
陈明艳同志任江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股长。
免去:
王颖同志的高新区党政办公室秘书科股长职务;
易继清同志的江海区项目办理中心股长职务;
梁永光同志的高新区党政办公室秘书科股长职务;
陈明艳同志的高新区党政办公室督查室股长职务。
江门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中共江门市江海区委办公室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