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高新区(江海区)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文章来源:未知  更新时间:2018-09-12 14:55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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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门高新区(江海区)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江海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江门高新区监察和审计局、江海区审计局

 

区人大常委会:

我受江门高新区管委会、江海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区党委和市审计局的领导下,区审计局对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全口径预算执行、区级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以及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等情况。审计中,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推动改革,揭露问题,揭示风险隐患,反映体制机制问题,在促进政策落实、维护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助推经济发展、推进民主法治、巩固反腐成效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在区党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部门、单位认真执行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区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收支管理总体规范。

——本级财政收入稳中有进。区财政、税务等职能部门狠抓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征管,2017年完成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0,163万元,为年度公共财政调整预算114,725万元的104.74%,比上年增收17,618万元,增长17.18%;基金预算收入163,626万元,为通过基金调整预算163,583万元的100.03%;2017年度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为179,495.89万元,为年度收入预算的122.00%。

——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支出和科技支出的投入。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支出61,9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1.88%,同比增长10.76%科技支出14,1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54%,同比增长12.54%,进一步促进区社会、科技事业的全面发展。

——继续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已覆盖所有部门预算单位,有效地整合调度闲置资金与存量资金,2017年度盘活存量资金2,686万元;区财政局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现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和《关于执行预算支出进度考核的通知》等有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

一、区级决算草案和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对区财政局组织执行2017年度区级财政预算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了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预算编制、批复、调整情况、财政收支真实性完整性情况、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财政存量资金及盘活情况等。区财政部门编制的决算草案显示: 区级一般公共财政总收入200,653万元,一般公共财政总支出192,052万元,年终结转8,601万元。基金总收入228,819万元,基金总支出206,349万元,年终结转22,47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46万元,支出为346万元,结转为0。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79,495.89万元,支出为110,043.98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09,953万元。从审计情况来看,区财政局等部门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较好的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公共财政预算、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审计

1.非税收入没有及时上缴国库。2017年底,区行政事业性收费专户仍有新型墙体材料基金1.33万元没有及时上缴国库。

2.以拨代支7,927.33万元。2017年6月,区财政局将市企业技术改造、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实施诚信骨干企业绿卡计划等专项资金共7,927.33万元,从国库拨付到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专户作为列支。在审计期间,区财政局已收回上述未支出的专项资金。

3.预算编制不完整。2016年9月,区财政局预拨支出16.80万元没有纳入2017年度预算。

4.预算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不准确,调整后政府采购执行率低。2017年初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项目共1,321个,年度调增采购项目364个,调减采购项目72个,调整率为33.01%。此外,在364个调增采购项目中,仍有100个项目未开展采购,占调增采购项目的27.47%。调整后执行率较低的部门有:区统战部调增项目采购执行率为0;外海街道办调增项目采购执行率为35%;麻一佑启学校调增项目采购执行率为22.22%。

5.往来款未能及时清理。2017年末区预算会计账其他应收款余额为23,258.35万元,其中2017年以前发生的有:区资产经营管理公司2,061.34万元、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金12,457万元。

6.往来款项核算不规范。2017年6月,区财政局在对水利建设资金、农税补偿资金、科技资金和预算周转金等专户进行销户清理时,误将上述财政专户的应收款项合计2,107.59万元、应付款项合计881.14万元在原账户作出核销处理。

(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审计

1.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截至2018年1月,有3人既享受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又享受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共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2.52万元。在审计期间,区社保局已追回重复享受的社会保险费。

2.为死亡人员办理医疗保险。有5人在2017年底之前死亡且停止参保,但截至2018年3月,江南街道办仍在区地税局征收系统为上述人员办理了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业务。在审计期间,区地税局已作出纠正,区社保局已退回上述缴纳的款项。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区外侨局、区残联、团区委等3个预算单位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这些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预算管理的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三公”经费持续减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重大决策制度、支出方案不够完善。区外侨局2016年的政府招商和外事活动专项经费没有具体的管理办法,香港新春经贸洽谈会、澳门投资推介会等政府重大外事活动没有明细预算方案;区残联制定的《江海区残联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决策制度》没有明确重大事项的量化执行标准。

(二)往来款未能及时清理。区外侨局、区残联共有6.74万元往来款项账龄超三年以上未能及时清理。

(三)内控制度执行不严。团区委2016年12月支付各社区志愿服务站工作经费22.52万元,未能严格执行其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欠缺团委班子会议研究记录资料。

(四)公务接待管理不符合规定。区外侨局、团区委存在部分接待费支出报销时,没有按照规定附上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五)未能及时盘活专项结余资金。区残联2016年末的专项经费结转结余122.52万元(主要是历年上级专项资金结余),专项结余较大,影响资金的效益。

(六)未能全面落实公务卡结算。团区委2016年有0.39万元公务支出,在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中使用现金结算,没有使用公务卡或转账方式结算。

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区“放管服”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重大政策推进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采取边审计、边督促整改、按季度报告的方式,促进问题在审计中得到纠正。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能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开展相关工作,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加快政策措施落实,取得一定效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项目未能及时申请结题。量子高科(中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纯度功能性蔗糖源低聚果糖研发及产业化科研项目2016年3月4日结束,量子高科公司在2016年9月2日申请结题验收,比相关规定延迟了3个月提出申请。

(二)科研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不够规范。有3家企业没有按要求独立核算专项资金的支出,有2家企业将项目补助资金用于非项目支出,涉及金额6.19万元。

(三)部分指标任务完成慢于时间进度。截至2017年7月,工作母机类增加值和装备制造业投资额分别慢于时间进度的26.5%、18.8%;新引进、新开工、新投产、工作母机类项目投资超1亿元项目分别慢于时间进度的25%、25%、25%、44%。

四、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016年至2017年10月精准扶贫专项资金、2016年度就业创业专项资金、2016至2017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结果表明:有关职能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政策要求。一是区委区政府加大脱贫攻坚工作力度,扶贫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6年全区176户中有40户134人实现脱贫,分别占精准扶贫户的22.72%、精准扶贫人口总数的22.52%。二是认真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补贴。2016年就业创业资金支出1,712.63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扶持资金支出173.55万元。三是社会保险基金规模不断扩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进一步提高,有效地促进了区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审计

1.违规使用现金。江南街道办2016年采用现金方式发放精准扶贫补助资金18万元。

2.精准扶贫对象识别不准、把关不严。外海和礼乐街道办各有1户不符合条件的贫困户纳入到新时期城乡精准扶贫重点帮扶贫困户范围,存在甄别精准扶贫对象不严、把关不准的情况。

3.资金投入数据录入不准确。江南、外海、礼乐街道办在录入江门市精准扶贫网《贫困户帮扶资金投入汇总表》中反映财政帮扶资金收入220万元,而各街道实际收到财政拨付帮扶资金417万元,存在录入数据不准确情况。

(二)就业创业专项资金审计

1.就业创业档案台账不健全。2016年度,区社会事务局没有将网上服务平台中完成申请受理的资料归入就业创业专项资金档案资料。

2.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审核不严谨。2016年度,区社会事务局在核实应补贴创业企业贷款利息表(银行提供加盖公章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表)中没有反映创业企业贷款余额,难以准确核实贷款贴息,存在审核不严谨的情况。

3.会计核算不规范。2016年度区社会事务局就业创业专项资金项目存在漏记和重复记账情况,其中:漏记账4项合计42.92万元;重复记账5项合计8.54万元。

(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审计

1.退休死亡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未能及时终止。由于接到退休死亡人员报告信息滞后,区社保局未能及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造成2016、2017年共向已死亡人员账户多发放定期待遇(统筹部分)为52.88万元。至审计期间,上述多发的养老保险金已全部收回。

2.社保缴费信息系统共享不够。由于区社保局无法与区地税局共享欠费信息,导致2016年、2017年有3人在办理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后,缴费总月数超过180个月。

五、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对江门市高新技术工业园有限公司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1月至2017年1月工业园公司基本能够执行有关财经法规,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考核项目未能全部完成。工业园公司2014年至2016年均有部分项目未能完成年度目标考核任务。

(二)内部管理制度不规范。一是存在制订的小型工程发包内容有表述不一致的问题。《工业园公司小型工程项目发包管理办法》中规定5万元以下的零星工程项目在小型工程施工企业目录库中选择直接发包;而《工业园有限公司小型工程发包管理操作细则(试行)》中规定5万元以下零星工程不限于选择名录库施工单位。二是未能严格执行内部制度。工业园公司2014年10月汽车修理费0.56万元、2014年12月业务招待费用1.80万元以及对食堂接待的支出审批未能严格执行其财务支出审批流程。

(三)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依据不充分。工业园公司2015年、2016年6月至10月期间,对在职的全体职工按150元/月/人标准发放高温津贴,没有按照实际高温作业人员数量、天数发放。

(四)账务处理不恰当。一是工业园公司将高新区综合服务大楼的小型修缮工程费用计入在建工程。二是2014年3月工业园公司属下创业服务中心购置运营资产5.22万元,一直没有计提折旧。

对本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欠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单位加强整改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完善内部管理。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按照审计报告的要求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整改。2017年8至2018年6月,审计移送问题线索3宗。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区审计局已进行了审计回访和后续审计检查。各部门单位能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的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截至2018年6月底,按照审计要求已收回财政资金6,332.42万元,盘活资金2,686万元,规范会计账目资金192.88万元,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各项规章制度6项。对个别未能整改到位的问题,区审计局督促有关部门彻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六、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针对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对预算执行的监督。一是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强化预算约束;二是依法加强预算收入的征收和管理,确保各项收入及时、准确、足额上缴;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规范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程序,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加强对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全过程的监督,促进预算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

(二)盘活存量、优化结构,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对结余结转资金进一步核实,盘活长期闲置的结余资金;二是加大财政专户和财政资金的清理统筹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对往来挂账款项应限期进行清理,对形成的呆账应按规定进行核销,对长期滞留闲置的款项应重新纳入预算安排使用,避免资金沉淀。

(三)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规范水平,增强预算的严谨性和科学性。各预算单位应提高预算意识,加强项目预算编制的论证工作,减少年初政府采购预算与实际采购预算规模之间的差异,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果;不断加强财政财务基础管理工作,规范管理行为,提高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

(四)进一步推动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升营商环境优势,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有效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以及产业转移共建等重大政策措施实施项目的落地生根,规范建设程序,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切实提升支持政策实施的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杠杆作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加强审计整改落实,推动完善体制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整改工作机制,落实整改责任,完善相关制度。二是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审计整改第一责任,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深入分析,举一反三,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审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在此,衷心感谢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我们将在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开拓进取,尽责担当,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建设创新型经济主导的高水平高新区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