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高新区(江海区)2016年国家和 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文章来源:区纪委  更新时间:2017-01-23 00:00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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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高新区(江海区)2016年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的规定,江门高新区监察和审计局按照省、市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区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对全区2016年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2016年,全区审计机关共投入16人次,累计工作量达到228人·日,重点关注了2015年民生实事、2015年度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精准扶贫、“三去一降一补”行动计划和江门大道附属道路建设等5个方面的情况,抽查了区党政办、区社会事务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各街道办等单位。审计工作得到了区政府和相关单位的支持和配合,进展顺利。区党政办、区社会事务局、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从审计情况来看,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制定相关实施方案,推动政策措施落实,取得较好的成效。主要有:

1.江门高新区(江海区)认真贯彻落实《江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文件的精神,对补短板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相关责任部门的重点任务,定期进行专项督查,有效地推动一批重大项目建设,使补短板行动工作有序地开展。如清洁安全能源体系建设方面,高新区(江海区)分布式能源项目已纳入广东省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实施方案。2016年,高新区(江海区)光伏发电项目已完成22MW光伏发电设备安装,全年总投资达2.1亿元;分布式光伏项目已累计完成发电530万度,节约标准煤约4,460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碳约4,447.4吨、二氧化硫约371.8吨、氮氧化物约185.9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2.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及时根据省、市相关精准扶贫文件的精神,依据2015年城乡低保家庭884户1885人纳入扶贫工作调查范围,经各街道3次入户调查核实及公示,认定有劳动能力且有帮扶意愿的城乡低保家庭176户共620人为新时期城乡精准扶贫重点帮扶对象。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结合地方实际出台了《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关于新时期城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方案(2016—2018年)》,建立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了区及街道的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及扶贫工作办公室,并落实领导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制定扶贫户“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组织领导机制。截至2016年12月底已有40户134人帮扶对象达到脱贫标准(脱贫标准城镇家庭人均收入10,800元/年、农村家庭人均收入7,832元/年)。

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完全落实整改的问题

1.江门大道附属道路部分项目未能按要求完成征地拆迁工作。

在对江门大道配套道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过程中发现,部分项目未能按要求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如礼睦路扩建工程项目仍有3个被拆迁户对赔偿标准未能达成一致;南山路(江海路—五邑路)项目南山村的历史遗留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国土部门和金溪村委会对部分土地性质上未达成共识等。

审计建议:礼乐和外海街道应加大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力度,区国土资源环保局和相关村委会继续积极配合工作,争取在上级部门要求的时间节点前完成征地拆迁工作。

2.江门大道附属道路部分建设用地未能完成用地审批工作。

在对江门大道配套道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过程中发现,南山路(江海路—五邑路)约有279亩土地未能完成用地审批工作,占总用地面积约350亩的79.71%。

审计建议:区国土资源环保局继续积极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中期调整工作,争取在上级部门要求的时间节点前完成。

(二)已落实整改的问题

1.头樽山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未能完成年度目标

在对2015年度区10件民生实事审计发现,头樽山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项目未能按照江门高新区(江海区)2015年民生实事目标进度要求完成。

整改情况:区委书记对审计报告作出批示,区纪委书记跟踪督导工程进度,区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督促中标单位加快工程进度,在2016年5月完成项目建设。

2.外海青少宫建设未能完成年度目标

在对2015年度区10件民生实事审计发现,外海青少宫项目在报批过程中,由于用地规划的修改和总体平面规划的变更,未能按照江门高新区(江海区)2015年民生实事目标进度要求完成。

整改情况:区委书记对审计报告作出批示,区纪委书记跟踪督导工程进度,外海街道办事处加快项目进度,严格按照《2016年高新区(江海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的要求,完成目标任务。

3.精准扶贫三年实施方案尚未正式出文。

截至2016年6月底,《高新(江海)区关于新时期城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方案(2016—2018年)》尚未正式出文。

整改情况:2016年7月,根据省、市相关精准扶贫文件的精神,出台了《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关于新时期城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方案(2016—2018年)》。

4.未完成制定录入精准扶贫帮扶户计划。

截至2016年6月底,我区各帮扶户的电子档案,发现帮扶户计划尚未制定录入。

整改情况:新时期城乡精准扶贫重点帮扶对象的基本资料信息已登记造册,并对接市扶贫工作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完成制定扶贫户“一户一策”帮扶措施。

5.旅游发展工作力度不足。

辖区内旅游资源基础薄弱,并且较为分散,未能有效整合;辖区范围内的旅游资源,旅游专项资金投入相对不足,旅游项目宣传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江海区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通过举办“礼乐葡萄旅游节”等活动加大旅游宣传力度,建设步行径、旅游驿站,集合辖区旅游资源,促进我区乡村旅游发展。

6.小额贷款公司大额贷款占比较大且以信用和其他方式为主。

根据全区4家小额贷款公司2013年至2015年贷款业务结构情况,发现各公司均以大额贷款为主。

整改情况:区金融办进一步加强辖区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增强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的识别和管理能力,并要求各小额贷款公司逐步改善贷款结构,加强贷后管理,提高贷款质量。

7.小额贷款公司信贷档案相对简单。

根据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的资料和现场审计情况,发现个别信贷档案相对简单,贷前调查资料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区金融办进一步加强辖区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督促各公司按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规定执行,不断提高贷款质量,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三、审计整改情况

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截至201612月底,以前反映的已经到达整改期限的9个问题中,7个已经完成整改,2个正在整改当中。

其中:滘头樽山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未能完成年度目标等7个问题引起区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取得较好的成效。主要有:1.加快了头樽山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和外海青少宫的建设进度;2.加快了《高新(江海)区关于新时期城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的出台速度;3.促进了国家重大政策的落实、推动了重大建设项目的进度、促进了民生实事的落实到位、促进了简政放权、促进了政策制度完善和规范。

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是:1.江门大道附属道路部分项目未能按要求完成征地拆迁工作。2.江门大道附属道路部分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本报告相关内容审计机关将按规定向社会公告。

对本报告指出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组织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台账书面反馈区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