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5-09-30 13:33 浏览数:-
——2025年8月28日在江门市江海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江门市江海区审计局局长 林启添
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8月,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江门市江海区(高新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规定,现将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一)突出高位统筹,审计整改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区委、区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坚决扛起审计整改政治责任。2024年以来,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全区审计工作会议、专题整改工作会议等7次,听取审计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并对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江海区2023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对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加强监管、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防范机制等,有力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各级各部门“一把手”扛起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审计整改工作直接抓、直接管。主管部门切实担起监督管理责任,在督导责任单位落实“当下改”举措的同时,同步健全“长久立”机制,推动行业规范化管理,以高质量审计整改护航江海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
(二)坚持多方共治,审计整改贯通协同效能提升。不断深化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巡察监督、组织人事等各类监督力量贯通协同,在多元监督主体协同推进的合力中凝聚更大的整改效能。区人大常委会将财政管理、政策落实和重点项目等4个方面25个突出问题,纳入重点跟踪和监督调研。区纪委监委对审计反映的问题线索,扎实开展监督查处。区委巡察办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巡察重要监督内容。区委组织部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区直部门综合考核及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用等重要参考。区政府将上级审计和区级审计未完成整改的14个事项纳入督查督办范围,定期进行督办检查。
(三)强化源头治理,审计整改工作成效扎实显著。一是整改督导成效明显。对13个整改责任单位提供“定制化”对接服务,通过现场检查、座谈交流、跟踪督导等方式,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协助整改责任单位梳理问题、完善整改方案、推动整改落实,如推动了20项工程完成移交等。二是源头治理精准有效。聚焦工程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土地管理等领域审计发现的共性突出问题进行系统研究,形成审计专报3篇报送区委审计委员会,推动被审计单位立行立改、源头治理。推动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完善规章制度8项,着力健全长效机制、推进流程再造和规则重构,如针对耕作层剥离再利用项目管理较为混乱问题,促进区土地储备中心出台《江门市江海区土地储备中心非农建设占用水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制度》,规范了水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管理等。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5年6月底,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75个问题,其中要求立行立改63个、分阶段整改12个,分别完成整改61个、9个,整改率93.33%。5个尚未完全整改到位问题均已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正按计划稳步推进。通过整改,收缴、追回、归还原渠道资金917.26万元,促进拨付、下达资金449.5万元,规范管理、调整账务资金519,560.77万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区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共15个,已完成整改14个,正在整改1个,已整改673.68万元
(1)对未及时下达或安排使用上级专项资金的问题,区财政局已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安排支付2023年“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上级专项资金449.5万元,剩余44.5万元未达支付条件暂未支付。同时,积极加快上级转移支付指标的接收与下达速度。
(2)对财政资金及票据管理不力的问题,区财政局已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做好代理银行垫付资金清算工作;收回7个区直预算单位及2家所属单位结余的存量资金184.82万元;已将8个区直预算单位非税收入32.04万元上缴国库;加强财政票据使用情况跟踪检查,完成财政票据出、入库的领用台账补登记,并组织全区用票单位实现财政电子票据在线申领核销。
(3)对绩效管理不完善的问题,区财政局已组织相关预算单位对104个子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选取2023年专项债券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4)对社保基金审核监督管理不严的问题,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收回多发不符合条件人员社会保险待遇4万元、违规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2.71万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收回违规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助0.61万元;区税务局已督促9家新办企业完成社保登记。
2.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共27个,已完成整改27个,已整改26.73万元,制定或完善制度6项
(1)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区政务和数据局印发了《江海区区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对原来自行采购内部控制的信息化项目实行“统采分签”;印发了《江门市江海区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验收工作指引》,强化安全审查与验收;印发了《江海区政务短信平台管理办法》,建立政务短信平台稽核机制。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建立并严格执行《江门市江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工作制度》,将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讨论。
(2)对资金使用管理不严的问题,区政务和数据局为全区41个部门开通政务云桌面账号,江门市第十一中学采购垃圾分类智慧校园模块软件已启用,江门市第十一中学、江海区礼乐中学采购编写开发的初高中版垃圾分类校本教材读本已取得书号并出版。区政务和数据局已收回多支出短信费用1.86万元;江南街道办事处已对2个项目核减多计费用20.32万元;江海区外海银泉小学、江海区朗晴小学、江海区江南小学等3个单位收回多计工程结算金额0.48万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回超标准支付费用0.28万元;区财政局收回工程结算多支付税费0.68万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新核算基层所建设项目结算价,核减0.12万元。区政务和数据局今后将严格按照合同支付条件付款。区发展改革局加强学习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控陪餐人数;区统计局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公务接待审批程序,合理编制预算。区财政局已将购入的监控系统、电动助力车充电桩2.99万元按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区市场监管局完善了工会探望慰问制度。
(3)对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政务和数据局已终止购买用工项目;今后认真编制政府采购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合同资金支付与履约验收挂钩的条款,并严格按照合同支付条件付款。区统计局已组织采购相关领导和人员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已按照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实施采购。
(4)对其他方面的问题,区财政局举办多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培训班,组织全区单位财务负责人及会计人员参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已建立内审制度。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共4个,已完成整改4个,已整改3.39万元,制定制度1项
1.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审计情况方面,一是对未按要求建立“一把手”抓制造业当家工作机制的问题,区经济促进局成立了江海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推动我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实施制造强区战略;二是对未及时出台先进制造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问题,区经济促进局按出台的《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先进制造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落实相关工作;三是对未督促部分企业对已投产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验收并备案的问题,区发展改革局已督促相关企业提交节能验收报告备案,并加强节能验收管理。
2.耕地保护政策落实审计情况方面,一是对未督促施工单位按剥离方案要求对储存区进行表土清理工作的问题,区土地储备中心已确认核减涉及堆放区表土清理的费用3.39万元;二是对将不同剥离单元甚至不同储存区之间的剥离土壤混合堆放的问题,区土地储备中心印发了《江门市江海区土地储备中心非农建设占用水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制度》,规范土壤存储管理;三是对未按要求对已完成剥离的1.32万立方米耕作层土壤进行遮盖保护的问题,区土地储备中心已完成剥离的耕作层土壤遮盖保护;四是对未按要求登记土壤的质量状况、土壤类型、来源等信息并建立土壤储存档案的问题,区土地储备中心已完成剥离的耕作层土壤信息登记、建档等工作。
(三)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共5个,已完成整改5个,已整改627.31万元
1.对个别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6项工程因资金紧缺、项目成熟度不高等因素不再实施,2项工程已完工。
2.对项目结算把关不严的问题,3个项目计价不规范,已确认核减工程款共计578.09万元;5个项目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已确认核减工程款共计28.77万元;3个项目多计工程量,已确认核减工程款共计20.45万元。
3.对部分项目绿化管护不到位的问题,礼乐街道办事处、江南街道办事处、区农业生态公司、区农科中心等单位已对树木坏死、草皮枯萎、黄土裸露等情况按设计要求进行补种、修复并做好后续管护工作。
(四)国有资产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共24个,已完成整改20个,正在整改4个,已整改519,596.42万元,完善制度1项
1.国有企业审计情况方面
(1)对业务经营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工业园公司已组织“三重一大”等制度培训;工业园公司、志合公司、总部科技园公司等6个企业已将宏都新城等16处物业出租评估价向区国资局报备;物业公司、创业公司通过召开股东会部署智慧停车项目的运营工作,收集儿童公园定向基金项目近三年运营及财务资料等,加强对该2个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管;总部科技园公司、创业公司向区国资局报备了加速园、总部科技园2处低价出租物业情况;工业园公司、合晟公司、合佳公司收回4处被占土地并加强管护,另1处违建地块收回执行申请已获法院受理。
(2)对工程建设管理不善的问题,工业园公司已完成20项工程移交,其余3项正在推进移交中;今后将提高项目期限预估准确性,确保保函有效期覆盖工程全周期;已核减了未按图施工项目进度款4.79万元;智造港项目、连海苑修复项目已按规定延长了保修期,今后的项目将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保修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工业园公司已收回12个企业欠款33.85万元,剩余4个企业欠款正在推进收回;账外资产50万元已登记入账;按规定程序作废了查出不规范支票;组织学习财务制度,规范业务招待费预算管理。
(4)对内部控制管理不严的问题,工业园公司已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了资金增值业务审批的相关条款,并组织2户下属公司学习新修订的制度;制定了企业投资管理制度;向高新区管委会申报融资计划并获批复明确担保授权权限,同步向区国资局报告2022至2023年度融资担保情况,并修订完善了融资担保相关管理制度;将2020年和2023年的中层及以下人员薪酬方案、公司全部载体物业评估报告、出租指导价格等重要事项向区国资局备案。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方面
(1)对资产入账不规范的问题,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国资局、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等3个部门及1家所属单位已将公共基础设施及房屋资产519,507.78万元补登记入账;外海街道办事处5处房屋、区机关事务管理局6处房屋、江南街道办事处2处房屋均已登记入账,礼乐街道办事处1处房屋因存在历史遗留及产权纠纷问题无法办理登记入账。
(2)对资产权属不清的问题,江南街道办事处9处配建房中8处已办证,剩余1处正在协调办证;外海街道办事处3处配建房正在落实资金办理产权证。
(3)对房屋管护不到位的问题,外海街道办事处3处房屋、礼乐街道办事处1处房屋及江南街道办事处1处房屋已完成清退;剩余江南街道办事处1处房屋正在协调清退。
三、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被审计单位采取积极措施落实整改,大部分问题已经整改,截至6月底,还有5个问题未整改到位,主要是:一是涉及未及时下达或安排使用上级专项资金的1个问题,2023年“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上级专项资金剩余44.5万元未达支付条件,区财政局暂未支付,预计年内支付。二是涉及部分配建房未及时办理产权证、房屋管护不到位的2个问题,外海街道办事处3处房屋正在落实资金办理产权证;江南街道办事处1处房屋正在协调办理产权证。三是涉及未及时移交工程的1个问题,工业园公司与接收单位因移交标准未统一、部分设备损坏等历史问题,正协调推进剩余3项工程的整改、移交。四是涉及国有企业未收回欠款的1个问题,工业园公司已加强催收,剩余4家企业欠款将通过抵扣款项、法律途径收回。
为更好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有关部门单位对后续整改作出了工作安排:一是压实整改责任。被审计单位细化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动整改落实,确保问题真改实改。二是加强追责问责。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增强监督权威性严肃性。三是做好举一反三。坚持“治已病”、“防未病”,深入分析反复出现、经常发生问题产生的体制机制障碍,及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监管。区审计局将持续加强跟踪督促检查,严格把关整改质量,力促整改到位,确保政令畅通。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