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高新区(江海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3-08-31 15:31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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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门高新区(江海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3年8月30日在江门市江海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江门市江海区审计局局长  林启添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江门高新区管委会、江海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区审计局组织对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1+6+3”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区委“1+5+3”工作举措,严格执行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有关决议,全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经济运行稳中有进、民生等重点领域保障有力,较好地完成各项全年发展主要目标任务。

  ——多措并举精准施策,经济运行稳中有进。扎实落实中央、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加力出台区25条贯彻落实措施以及科技创新、增资扩产、人才引育等16项创新政策,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28亿元,可比增长1.6%。着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全年通过压减“六公经费”、清理基建账户结余资金等方式累计压减资金1.32亿元、收回资金2,007.7万元。

  ——坚持保基本兜底线,民生等重点领域保障有力。全年安排教育、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等5类与民生直接相关领域支出12.33亿元,推动各项民生政策落地见效。织密织牢疫情防控防线,开展困难群体网格服务,全力保障药品和医疗物资供应,最大程度保护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大力发展基层治理3.0模式,成为省内唯一通过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评估的县(市、区),社会治理效能全面提升。完成文昌沙社区、兴南社区等11个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品质持续提档升级。

  ——查出问题整改成效良好,审计“下半篇文章”总体格局初步成型。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监督和落实机制,打造计划、实施、审理、整改闭环工作链条,初步构建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截至2023年7月,对2021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整改金额7,786.5万元,完善制度10项。

  一、预算执行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

  2022年度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7.75亿元,总支出26.45亿元,结余1.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0.49亿元,总支出39.93亿元,结余0.5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0.44亿元,支出36.44亿元。新增专项债券23.2亿元、一般债券998万元,偿还债务本金999万元,年末政府债务余额57.13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区财政局和各部门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财政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相关部门预算执行总体较为规范,推动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到位。一是区财政局尚未按文件要求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对未来三年财政收支情况研究不充分。二是市域社会智慧治理技术创新中心没有细化2021年专项资金的预算,涉及预算资金2,000万元。

  2.预算收入统筹不够到位。一是区财政局未按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制定上缴方案,各预算部门利息收入滞留在基本户的问题普遍存在。二是区财政局未及时将代管资金专户、行事收费专户结余资金划入国库账户统筹使用,涉及资金647.73万元。三是个别街道未能及时将2021年和2022年水田租金193.02万元上缴区财政;白水带风景区管理处未及时上缴门票收入11.09万元。

  3.预算执行不到位。一是专项资金指标分解下达不及时。共有85项,金额合计8,237.47万元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指标,未及时分解下达到预算部门。二是财政资金闲置。截至2022年底,因征地拆迁工作未完成,2个街道共计1,788.39万元专项债资金未能安排支出;个别单位2022、2023连续两年均未对市上级划拨的产业园专项资金作预算安排,涉及资金125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组织对3个区级一级预算部门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结合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专项资金审计项目对相关预算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关注。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个别部门依法依规理财意识不强。一是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不规范。2个单位年度决算报表没有经党组会议审议;个别街道的工程项目开工后才被提交至党工委会议讨论;相关单位在未按程序办理必要的审批情况下,同意都市农业生态公园开展收费项目。二是财务审批管理不合规。个别单位没有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不合理采用施工总承包计价方式,结算临聘民工班组工程款;个别单位违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的规定,经费支出由局主要领导签批。三是“六公”经费支出不严谨。个别单位存在公务接待的陪同人数超标准、以培训费列支差旅费、扩大会议费支出范围等问题,涉及资金4.47万元。

  2.个别部门绩效跟踪管理不到位。一是相关单位没有按文件要求开展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扶持资金、市级机器人应用扶持资金的后续服务监督工作,涉及金额325.86万元。二是白水带风景区管理处没有对向第三方购买的巡逻服务进行跟踪考核,重点地段巡更记录缺失比例高达52.19%。三是区科技馆没有及时维护损坏的设备,有19个设备长期无法正常运作。

  3.个别部门资金支出审核把关不严。一是审核责任落实不到位。在加急建设隔离酒店三区两通道工程中,个别单位和2个街道没有落实责任分工,对3个项目的工程量审核流于形式,多计工程款44.50万元。二是政府采购项目考核不严谨,个别单位在中介机构未完成服务期限、未协助申报国家省工信系统示范项目的情况下,仍通过项目整体验收,涉及金额49.8万元。

  二、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基层治理、招商引资和区直部门牵头等区重点工作情况开展审计调查,重点关注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能全面贯彻上级各项决策、计划和部署,有效开展政策项目工作,推进江海区经济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治理工作审计调查情况

  一是物业党组织组建进度慢。二是部分便民服务自助机管理维护不到位,部分村居未能及时发现设备故障。三是“粤平安”网格系统下达任务办结率不高,部分事项未按要求在任务下达后1-3日内完成办结。四是部分需要区外单位协助处理的事件进度缓慢,涉及需要电信三大运营商、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等单位纳入“粤平安”网格系统办理的事项沟通不畅,处置时间较长。

  (二)招商引资工作审计调查情况

  一是没有严格执行用地准入评审制度。有5个项目在引进时未签订具有约束性的投资协议;有33个项目的投资协议对开工竣工时间、投资强度的约定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差异,导致监管标准不一致。二是部分落地项目履约情况不理想。截至2023年3月底,有11个项目竣工时间超过约定期限半年以上,有11个项目投产时间超过约定期限,有2个项目的产值未达到投资协议约定的要求。三是供后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各职能部门没有很好地形成监督合力,供后监管效果不够理想。

  三、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对我区2021年“四好农村路”(江翠路、礼东路、高新路),2021至2022年6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情况进行审计,在基层治理和疫情防控审计中对工程建设作重点关注。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公共投资项目管理,项目基本实现了预期建设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建设前期基本程序执行不规范

  一是勘察设计程序倒置。“四好农村路”项目的3条道路未经勘察先行施工,部分勘察成果没有发挥应有作用。二是区养护中心招标文件的工期条款设置不合理。三是合同管理不规范。“四好农村路”项目的勘察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引用已废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二)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督不严格

  一是施工监管责任不到位。“四好农村路”项目的施工单位存在工程变更不规范、未据实签批延期申请、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二是工程质量未达到设计要求。“四好农村路”项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部分工程的施工质量未达到设计要求,未按要求对施工质量进行检验。三是未做好工程量审核工作,多付或提前支付工程款。有2个项目超前支付进度款232.09万元,1个项目在没有工程量清单资料下支付进度款150万元,有3个项目多计量工程款44.5万元,有31个项目多支付工程款合共81.96万元。                                                            

  四、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我区应对新冠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乡村振兴工作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单位能够贯彻区委、区政府部署,积极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乡镇村居环境进一步完善。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是核酸检测费用审核不准确,没有剔除“已退单”“空白数据”等不合理检测数据,多计核酸检测费用6.39万元。二是部分防疫工程量清单和税费审核不严,没有据实剔除多计量的工程量和相关税费,多计算工程款85.06万元。三是防疫物资处置管理不完善,疫情后各类防疫物资处置指引不够清晰,部分职能部门尚未出台临期物资处置办法,收回的大部分设备还存放在仓库未有效利用。

  (二)乡村振兴工作审计调查情况

  一是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进度慢。2019年启动的南山工业园、武东村腊味工业园升级改造项目,截至2022年6月仍停留在编制升级改造方案的阶段。二是部分新建乡村公共设施使用效益不高、管护不到位。区青青读书会日均参观仅约为8人次,利用效益不高;礼乐河西岸(含道路和绿化工程)后期管护不到位。三是防汛应急物资管理不规范,防汛物资台账无法清楚记录物资存放地点,没有定期做好日常物资盘点工作。

  五、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提升管理效能

  压实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做实做准项目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力,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规范性。规范非税收入收缴行为,保证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做到应收尽收。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防范廉政风险。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健全绩效激励和考核问责机制,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二)提高执行力,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加强政策落地力度,及时出台政策落地配套措施,拓宽政策宣传渠道、创新政策宣传方式,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工作衔接,统筹协调和有序推进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切实提升重大政策实施效果,做到惠企利民。

  (三)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确保公共资金资产安全

  注重项目全过程控制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关键部位、环节的监控,保证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加大资金投入和支出监管力度,强化项目预结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压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督责任,督促参建单位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四)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加大资金投入和支出监管力度,科学合理配置资源,保障民生领域重点支出和刚性支出。加强重点民生项目管理,压实管理责任,及时堵塞漏洞,提高资产利用效益,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对本次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下一步,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区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后的奋进之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江海区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