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0-09-03 17:00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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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0831日在江门市江海区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江门市江海区审计局局长  陈文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江门高新区管委会、江海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年来,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区审计工

作会议精神,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扣六稳”“六保目标任务,加大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经济社会运行风险隐患以及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聚焦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依法组织实施2019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为助江门高新(江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审计保障。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认真执行区第十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和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财政改革,强化收支管理,大力保障改善民生和支持重点项目建设2019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良好

——财政保持稳中有进,有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2019年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年度预算的101.09%,超收1,568万元,比2018年度增长8.17%。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财政政策,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为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财政改革进一步深化增强财政管理能力。制定出台《江门市江海区区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江门市江海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等制度,树立“大财政大预算”理念,推动区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同时进一步加大财政统筹使用力度,努力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9年度共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506万元。

——民生投入不断加大,提升民生保障能力。各项民生保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加大教育投入,大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19年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等民生支出共86,9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4.15%

——加大审计整改力度,促进完善规范管理机制。截至20205月底,对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43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已整改到位41,正在推进2,整改完成率95.35%。通过收缴(收回)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规范资金账务管理、落实或拨付项目资金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3,500.66万元。同时,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或修订制度规范3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

重点审计了2019年度区级财政预算和决算草案情况,并延伸覆盖了39个一级预算部门。区财政部门编制的决算报表(草表)显示:2019年,区级一般预算总收入256,866万元,一般预算总支出256,761万元,年终结转105万元;基金总收入401,833万元,基金总支出324,427万元,年终结转77,40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均为200万元,平衡;区社保基金收入193,685.60万元,社保基金支出186,229.01万元,当年结余7,456.59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等相关部门积极推进预算管理改革,不断规范财政收支管理和财政核算,区级财政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总体情况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个别收入未能及时上缴国库。截至2019年底,仍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租金收入、利息收入等收入留存在财政专户未上缴国库,涉及金额442.08万元。

2.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预算金额超10万元项目中,全区有28项(不含201912月份上级补助部分)执行率为零,涉及部门12个,涉及金额22,412.7万元。

3.未能及时收回结转结余资金本级安排超一年或上级补助超两年结转结余资金1,898.02万元未能及时收回。

4.项目库管理未够完善现使用区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没有按照支出属性、管理层级、审批权限、重要程度等进行归类管理。

5.制度建设落实不到位。(1)未按省、市要求制定本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以及未对涉农资金的使用情况等进行公示。(2未制定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办法,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进行明确规定。(3没有制定科技金融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没有对2015年、2016年安排2,500万元科技金融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

(二)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审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关于一级预算单位每年审计一次的要求,区审计局自2019以来对39个区直一级预算单位“三公”经费、公务卡使用情况实行专项审计全覆盖,对区教育局、区科学技术局进行全面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级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项目结余资金未能及时上缴。区自然资源局未能及时上缴会港大道项目购买水田指标的结余资金,涉及金额3,175.2万元。

2.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区教育局2017年、2018年区本级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支出使用进度缓慢,实际使用率分别为45.88%64.77%

3.工程施工手续不规范。龙溪河支河(中路河、石咀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未完成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报批手续的情况下已正式动工建设,截至审计期间该项目仍未取得上述报批手续

4.个别经济事项没有按规定集体决策。原区科技创新局在两个经济事项支出未经党组会议或班子会议进行集体决策,涉及金额41.9万元

5.公务接待费支出不符合规定。原区科技创新局2017年至2018年的公务接待费中共有1.48万元餐费支出没有附接待公函。

6.部分公务支出没有使用公务卡结算。全区单笔公务支出超1,000及有5笔以上应用没用公务卡结算的部门有10个,涉及金额22.47万元。

7.部分单位财务管理不到位

1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江门市高新技术工业园公司代建项目资金,在未进行结算交付的情况下,直接列作费用支出,未按政府会计规定作“预付账款”反映,涉及项目52涉及资金70,767.09万元,造成多列费用现象。

2)原区科技创新局、区科技局没有经领导审批直接支出4.07万元;少列支出4.3万元;少记“固定资产”7.29万元;错列“差旅费”1.56万元;会计账合并不全面。

3区教育局记“固定资产”32.17万元,错列“培训费”29.82万元。

街道财政管理审计

对江南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财政收支管理情况进行审。审计结果表明:江南街道办事处建立内控制度,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超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实际支出为14.16万元,超预算支出4.28万元。

2.未能及时收回财政存量资金28万元。

3.未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20186月在群众团体事务专项中列支街道机关“六一”儿童节费用,为机关干部14岁以下子女购买阅读卡,合计金额1.9万元。

4.超标准发放奖励金。支付2017年度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奖励金金额9万元,超出规定金额3万元。

5.支出依据不充分。江南街道文体中心于20183月在支出依据不充分的情况下,以现金形式支付“创文有功人员”奖励金4.14万元。

6.财务管理不规范。

1账表不符。2018年江南街道办本级决算报表与办事处及其下属事业单位的明细账不符。如“三公”经费决算报表比明细账合计多68.78万元。

2现金使用管理不规范。2018年度办事处及其下属人口和计划服务中心等5个单位使用现金363.89万元。

3少记固定资产5.51万元。

4江南街道水利所在委托手续不齐情况下,将测绘费用0.8万元付给江海区江源不动产代理服务部。

7.内部制度不完善。江南街道办事处有5,305.28万元暂付款业务发生,但其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均没有对暂付款的审批权限作出具体规定。

二、国家和省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在上级审计机关的统筹安排及指导下,结合我区实际,开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全年共抽查28个单位,采取边审计、边督促整改、按季度报告的方式,重点关注了减税降费、农村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促进问题在审计中得到纠正。审计结果表明,各街道、各部门能认真落实中央、省和市的重大部署,发挥政策引领作用,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开展相关工作,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工作台账和情况记录表的数据不一致区委农办提供拆除计划任务共有775处,《情况记录表》显示共有694处,各街道提供的《情况实施记录表》显示共有690处。

(二)仍存在危房、乱搭乱建、违章建筑的现象在各街道提供的《“三拆除”实施记录表》中,全区仍有多处危房、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未拆除。

(三)尚未按照要求对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实施全面检查验收。

(四)未建立“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常态化管理机制,缺乏对后期管护资金的保障和整治实效维持的措施。

三、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乡村振兴专项审计中,重点对江海区20182019年度乡村振兴专项资金进行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成立领导小组,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工作。同时,出台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用在实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沉淀闲置

2019年度,全区结转乡村振兴专项资金2,504.65万元,其中:外海街道办事处结转资金572.10万元;礼乐街道办事处结转资金1,779.03万元,两街道合计结转资金2,351.13万元,占全区结余资金93.87%如:

1.外海街道办事处在准备不足的情况下,向区委宣传部申请了50万元补助款用于推进社区体育公园建设,但截至审计完毕该项目未能开展,造成资金沉淀

2.外海街道礼乐街道未能及时对“四好农村路”进行补助,涉及资金分别是27.18万元、77.24万元,造成资金沉淀。

3.区自然资源局未能及时拨付补助款至街道108.23万元,造成资金沉淀

4.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未能及时将已完成项目结余资金11.5万元重新纳入统筹安排,造成资金闲置

应付工程款项未能及时支付

截至20191231日,在厕所革命项目中外海街道8个村居仍有110.87万元工程款项未支付。

四、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高新区(江海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项目情况和江海区外海中心小学新教学楼及体育馆建设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建设单位注重项目建设管理,工程推进顺利,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基本完成、外海中心小学新教学楼201911月交付使用,建设单位财务核算基本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黑臭水体综合整治项目方面

1.部分用手续未能及时办理。如在治理项目建设中,存在高新区技术工业园有限公司和外海街道经济联合总社的土地已交付使用,但相关用地手续尚未办理的情况。

2.施工项目外观处理不完善施工方没有妥善处理麻园河M4+815M5+140河段西南边河堤砼两次浇筑混凝土接驳工作,导致外观不达标;没有做好麻园河M4+815M5+140河段东北边河堤人行道铺装收口工作,导致河边缘高出混凝土面5-10厘米。

3.未取得变更施工图施工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金星路新增排口、东宁箱涵路面修复、示范段新增污水管道以及龙溪河桩号1+950管道接口等变更在未取得变更施工图的情况下进行施工。

4.麻园河M5+190M5+450河段未能按实施方案的要求20205完成施工。

5.资金闲置截至审计期间尚有2,195.82万元征地拆迁补偿沉淀在外海街道办事处。

6.暂未达到预期整治目标。(1河道截污未够全面。202065日现场审计发现,麻园河M4+815河段交接口箱涵出口黑臭水排出的现象。2沿河临时排水未处理好。现场审计发现,麻园河M4+815M5+140河段东北边河堤人行道旁的工地排水管口没有做好过滤处理,工地泥水没有经过滤直接排放到麻园河。

)外海中心小学新教学楼及体育馆建设方面

外海中心小学与外海街道直冲村民委员会签订《协议书》,提及到新教学楼及体育馆建成后主要用于解决直冲商住自留用地开发小区的学位问题,不符合就近入学原则。

综上所述,对本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我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欠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单位加强整改和完善有关制度,切实完善内部管理。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审计报告的要求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整改。20197月以来,审计发现问题48个,涉及金额10.94亿元;移送问题线索1宗。

五、审计建议

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部分单位项目前期调研不充分、预算编制不够准确、预算执行不够扎实,造成财政资金结存闲置、项目建设滞后;二是一些部门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政策措施理解把握不够到位,执行不够有力,导致政策落实效果未达预期;三是部分单位对财务人员业务能力要求偏低,造成会计核算不够规范。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一)继续深化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执行率

一是加强部门和项目库预算管理,科学编制预算,提高年初预算编制的精准程度;二是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强化国有资本经营管理,防范国有企业经营风险,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管理水平;三是认真分析预算项目进展缓慢的原因,建立项目责任制,加强项目执行的监管,进一步提高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约束力和效率。

(二)不断完善财政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机制,提升绩效管理的覆盖面。二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加强对重点部门、重大项目的监管,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规范权力运行,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三)加强财务工作指导,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进一步加强对各部门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大财经法规的宣传力度,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规范财务行为,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的规范化。

(四)落实审计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

加强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强化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充分利用审计结果,举一反三,分析原因,加强管理,完善制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区审计局迅速组织力量,派出审计组开展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坚持大数据审计和现场重点核查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推动整改,有力推动疫情防控工作。截至20203月底,区财政局已支付专项资金656.21万元(未含街道及区直各部门支出)区慈善会等单位接受捐赠资金126.53万元、物资21.43万件,区重点保障企业专项再贷款涉及资金400万元

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启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做好疫情防控资金划拨、政府采购、捐赠款物接收、调拨分配等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重点企业的物资保障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审计过程中发现存在个别单位超权限减免租金、未能及时完成租金减免审核程序、未能及时公开信息、未能及时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进行记账等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加快资金、物资分配使用和信息公开,促进6个单位建立健全捐赠款物管理流程、捐赠物资调配机制等方面管理,为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保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审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在此,衷心感谢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我们将在区党委、区政府正确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审计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