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扶办〔2020〕34号
各街道:
为加强精准扶贫资金的管理,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精准帮扶,根据各街道办事处上报的项目库清单,结合市级扶贫开发工作资金计划以及全区扶贫工作,现将2020年市、区两级精准扶贫资金拨付情况通知如下:
一、资金情况
(一)市级扶贫开发工作资金下达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度扶贫开发工作资金计划的通知》(江农扶办〔2020〕16号),安排至我区的市级扶贫开发工作资金共75.37万元,包括农村自然资源奖补资金10.37万元,扶贫措施专项资金45万元、市直部门结对重点帮扶项目资金15万元,消费扶贫专项资金5万元。
(二)区级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扶贫线与低保线“两线合一”长效帮扶机制三年扶贫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江府办〔2019〕38号)和《关于印发<江海区关于推进扶贫线与低保线“两线合一”长效帮扶机制行动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江海府办〔2019〕6号)工作安排,2020年区级安排了区扶贫专项措施资金50万元。
(三)市、区两级资金下拨至各街道情况
2020年市、区两级共安排扶贫资金125.37万元,本次下拨120.36725万元至各街道。下拨至外海街道39.72175万元,其中市级资金22.58175万元,区级资金17.14万元;下拨至礼乐街道70.0055万元,其中市级资金40.1155万元,区级资金29.89万元;下拨至江南街10.64万元,其中市级资金7.67万元,区级资金2.97万元。
二、具体分配计划
(一)市级资金分配计划
1.农村自然资源奖补资金10.36725万元。该资金计划以2018年各行政村农村自然资源数为基数分配安排,其中基本农田面积16431亩,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4303.5亩,按照市规定的每亩补助5元的标准进行补助。请各街道以2018年各行政村农村自然资源数为基数分配安排该资金至各村(居)。
2.扶持措施专项资金45万元。此项资金重点用于扶持产业、就业、资产收益等“造血式”项目建设以及为2019年底继续帮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防贫防困保险(市本级资金安排每人补助100元),提升巩固2016-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成效,建立长效脱贫机制,具体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在入库项目中选定开展。以2020年全区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455人为基数,按照各街道的在册建档立卡贫困人数所占比例分配安排,其中外海街道2020年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156人,分配安排15.43万元;礼乐街道2020年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272人,分配安排26.9万元;江南街道2020年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27人,分配安排2.67万元。
3.市直部门结对重点帮扶项目资金1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市直部门结对帮扶街道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市直部门结对重点帮扶项目,重点对2016-2018年的脱贫对象在产业、就业、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方面进行查漏补缺,实现“扶上马送一程”,提高脱贫质量。资金由市直单位派驻街道工作组统筹使用,具体由工作组会同所在街道核定项目后,经派驻单位同意,按有关程序组织项目实施,资金支出按照所在街道有关规定执行,确保转款专用并及时列支。根据市级分配方法,分配安排每个街道各5万元。
(二)区级资金分配计划
区扶贫措施专项资金50万元以2020年全区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455人为基数,按照各街道的在册建档立卡贫困人数所占比例分配安排,其中划拨至外海街道17.14万元、划拨至礼乐街道29.89万元、划拨至江南街道2.97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巩固全区精准脱贫工作成效、全面推进扶贫线与低保线“两线合一”、建立常态化的长效帮扶机制、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三、资金拨付及使用
区财政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将市级、区级扶贫资金划拨到各街道办事处,各街道按照项目计划使用资金,专款专用。根据《关于切实加强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江海财综〔2018〕5号),各街道要定期将资金使用情况报送区扶贫办、区民政局和区财政局。需对扶贫资金使用进行调整的,由街道将资金调整计划报送至区扶贫办、区民政局及区财政局备案。
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请街道根据贫困人口需求、政策调整变化、脱贫攻坚进度、项目进展和项目效果等情况,及时更新调整相关项目内容。需对扶贫项目进行调整的,由街道将项目调整计划报送至区扶贫办备案。
今年,区扶贫办、区民政局和区财政局将适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1.2020年分配至各街道资金明细表(江海区)
2.2020年农村自然资源奖补资金分配明细表
江门市江海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8月17日
(联系人:林奕辉;联系电话:386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