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来源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江财农〔2022〕140号),下达我区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182万元,其中安排我局42.961192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我局2个项目,合计42.96119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支出39.137192万元,支付率91.10%。
1. 2023年江门市江海区动植物疫病防控-屠宰管理和红火蚁防控项目36.881192万元,支出33.057192万元;
2. 2023年江门市江海区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补助项目6.08万元,支出6.08万元。
江门市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