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来源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江财农〔2022〕152号)和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2023年市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来源和考核任务的通知》(江财农〔2023〕22号),下达我区2023年市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033.03万元,其中安排我局582.501178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市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我局10个项目,合计582.50117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支出58.199091万元,支付率9.99%。
1.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46万元,支出8万元;
2.动植物疫病防控项目 30万元,支出2.693万元;
3.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70万元,支出0万元;
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41.983363万元,支出0万元;
5.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8万元,支出0万元;
6.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经费40万元,支出0万元;
7.政策性农业保险市级补助 32.671204万元,支出15.248671万元;
8.江海区礼东围水系连通工程194.7万元,支出30万元;
9.江海区农业科普基地种植项目16.889191万元,支出0万元;
10.江海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费2.25742万元,支出2.25742万元。
江门市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