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来源
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0〕132号),下达我区2021年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1396万元。
2.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1年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提前下达资金的通知》(江财农〔2020〕143号),下达我区2021年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1098万元。
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1〕11 号),下达我区2021年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第三批)193万元。
共计下达我区2021年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687万元,其中安排我局2623.3535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我局5个项目,合计2623.3535万元,支出2623.3535万元,支付率100%。
1. 2021年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整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项目1000万元,支出1000万元;
2. 2021年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农村道路升级改造及农村污水升级改造工程项目1182万元,支出1182万元;
3.2021年江门市江海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生猪屠宰场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20万元,支出20万元;
4.江门市江新联围加固工程(江海区段)401.3535万元,支出401.3535万元;
5.2021年江门市江海区村庄清洁及美化绿化提升行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项目20万元,支出20万元。
江门市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