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级涉农专项资金(第一、二批)分配方案公示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0-09-11 10:46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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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级涉农专项资金(第一、二批)分配方案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高新区(江海区)区本级财政性资金支出审批权限规定(暂行)的通知》(江高办〔2018〕44号)的要求,对照市级涉农专项资金任务清单,制定了2020年市级涉农专项资金(第一、二批)分配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资金来源

  1.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市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江财农〔2019〕163号),下达市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31.68万元;

  2.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涉农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江财农〔2020〕41号),下达市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75.02万元。

  共计下达市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706.70万元。

  二、资金分配意见

  2020年市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第一、二批)计划安排26个项目,合计706.7万元。

  1.市级农业产业园建设专项50万元;

  2.省级、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奖补项目6万元;

  3.2019年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10万元;

  4.江门市农资经营示范店建设2万元;

  5.“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资金30万元;

  6.菜篮子工程建设专项5万元;

  7.农业标准化项目建设专项15万元;

  8.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市级配套资金7.5万元;

  9.动物疫病防控和屠宰管理专项资金14万元;

  10.推广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奖补专项2.5万元;

  11.市、县、镇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专项9万元;

  1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项目1.95万元;

  13.市级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示范创建资金24万元;

  14.市级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奖补专项资金350万元;

  15.落实历史文化游径示范段建设补助20万元;

  16.开展历史文化“博物馆”群建设补助5万元;

  17.补助文化馆、站设施完善提升30万元;

  18.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25万元;

  19.龙溪河村居公园10万元;

  20.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奖补18万元;

  21.2019年度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考核任务奖补30万元;

  22.补助2019年获得宜居村庄称号的村6万元;

  23.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22万元;

  24.农村公路养护9.02万元;

  25.2020年度耕地保护经济补偿资金3.94万元;

  26.政策性森林保险0.79万元。




   江门市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