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海区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江海财基〔2023〕24号)文件,下达我局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1万元,该笔资金主要用于非广东省协作地区的外省脱贫人口相关补贴。截至2023年8月28日,我局已全部支出41万元。现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至9月5日。如有异议,请于9月5日前向江门市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750-3861879。
通信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15号建设大厦8楼。
江门市江海区农村农业和水利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