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来源
1.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市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江财农〔2019〕163号),下达市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31.68万元;
2.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涉农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江财农〔2020〕41号),下达市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75.02万元。
3.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0年市级涉农专项资金的通知》(江财农〔2020〕56号),下达市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5.88万元。
共计下达市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706.70万元,其中安排我局562.83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市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我局15个项目,合计562.83万元,支出562.83万元,支付率100%。
1.市级农业产业园建设专项50万元,支出50万元。
2.省级、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奖补项目6万元,支出6万元。
3.2019年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10万元,支出10万元。
4.江门市农资经营示范店建设2万元,支出2万元。
5.“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资金30万元,支出30万元。
6.菜篮子工程建设专项5万元,支出5万元。
7.农业标准化项目建设专项15万元,支出15万元。
8.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市级配套资金7.5万元,支出 7.5 万元。
9.动物疫病防控和屠宰管理专项资金14万元,支出14万元。
10.推广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奖补专项2.5万元,支出2.5万元。
11.市、县、镇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专项9万元,支出9万元。
1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项目1.95万元,支出1.95万元。
13.市级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示范创建资金24万元,支出 24万元。
14.市级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奖补专项资金350万元,支出350万元。
15.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35.88万元,支出35.88万元。
江门市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