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江海区区本级财政性资金支出审批权限规定的通知》(江海府办〔2022〕1号)的要求,结合《2023年涉农资金优先支持的考核工作任务清单(提前下达)》和《提前下达2023年江门市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任务清单》,形成了2023年省级和市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资金来源
1.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江财农〔2022〕140号),下达我区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182万元。
2.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江财农〔2022〕152号)和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2023年市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来源和考核任务的通知》(江财农〔2023〕22号),下达我区2023年市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一般公共预算762.59万元,基金预算270.44万元,合计1033.03万元。
二、资金分配意见
(一)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182万元,安排项目8个。
1.2023年江门市江海区-四好农村路日常养护(日常养护)23万元;
2.2023年江门市江海区-四好农村路养护工程(养护工程)8万元;
3.礼乐丰盛、向东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10万元;
4.2022年度江门市江海区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省级补助资金11.25万元;
5.2023年江门市江海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项目10万元;
6.2023年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76.788808万元;
7.2023年江门市江海区动植物疫病防控-屠宰管理和红火蚁防控项目36.881192万元;
8.2023年江门市江海区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补助项目6.08万元。
(二)2023年市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1033.03万元,安排项目19个。
1.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46万元。
2.动植物疫病防控项目 30万元。
3.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82万元。
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508.412185万元。
5.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8万元。
6.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经费40万元。
7.政策性农业保险市级补助 32.671204万元。
8.2023年江海区水利工程前期工作经费项目1宗8.74万元。
9.江海区礼东围水系连通工程185.96万元。
10.政策性森林保险保费补贴专项资金1.62万元。
11.2022年度耕地保护经济补偿资金1.90万元。
12.2023年江门市乡村旅游示范村补助10万元。
13.送戏下乡进基层文艺演出 15万元。
14.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补助23万元。
15.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补助(第一批) 5.08万元。
16.基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10万元。
17.野生动物危害防控和补偿保险补贴专项资金 5.5万元。
18.江海区农业科普基地种植项目16.889191万元。
19.江海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费2.25742万元。
江门市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