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扩建项目(一期)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0-08-05 11:57    浏览数:-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保护视力色:

  根据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我局经现场检查,拟对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扩建项目(一期)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5日至8月11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联系电话:0750-3861389  传真:0750-3861006

  通讯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15号4楼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邮编529000)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扩建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江门市江海区滘头工业园滘兴南路22号

  建设单位: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为江门市江海区滘头工业园滘兴南路22号,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委托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扩建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于2019年7月11日以《关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江环审[2019]14号)文件对项目给予批复。该扩建项目规模为年产6000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该公司现有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稀土三基色荧光材料2000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3300吨。扩建项目依托现有工程进行扩建,年产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6000吨,项目建成后,该公司年产稀土三基色荧光粉2000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9300吨。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64万元,占投资总额的2.02%。

  2019年10月31日,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成立专家组完成该扩建项目一期工程(年产3000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废水、废气、噪声治理设施的自主验收,现向我局申请该扩建项目(一期)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该扩建项目不新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使用原有的危险废物贮存仓。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废物为原料包装袋等废弃包装物、废机油和废油抹布,废弃包装物、容器和废灯管交由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收运和处置,废矿物油交由佛山市格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匣钵、废粉尘和废水治理设施污泥,主要交由供应商处置;员工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扩建项目新增的相关固体废物原有厂内固废贮存设施暂存,地面均进行了防渗防腐处理,具备防风、防雨、防晒功能。

  四、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许可涉及申请人(即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我局申请听证。如申请听证,应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