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恒丰翔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智能锁具30万套、智能灯具10万套和空调配件1万套新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公示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0-04-15 16:26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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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门市恒丰翔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经现场检查,拟对江门市恒丰翔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进行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16日至4月23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门市恒丰翔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门市江海区江睦路123号1幢4楼自编8号

      建设单位:江门市恒丰翔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江门市东利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江门市恒丰翔科技有限公司选址于江门市江海区江睦路123号1幢4楼自编8号的厂房,从事智能锁具、智能灯具和空调配件新建项目,该项目租赁厂房,租赁总面积为 2800m2。该项目于2018年已完成环评工作,并于2019年2月取得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的环评批复(江海环审[2019]17号)。生产规模为年产智能锁具30万套、智能灯具10万套和空调配件1万套,主要建设内容:1条组装线,1条除油线,3条水洗线,废水处理设施1套,废气处理设施和固体废物暂存场所。

      2019年11月15日组织有关单位完成项目废气、噪声治理设施的自主验收,现向我局申请新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喷淋渣,废喷淋液,表面处理废液和表面处理废物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处理处置;一般废品回收站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危险废物在厂内1个危险废物仓库内暂存,地面均进行了防渗防腐处理,具备防风、防雨、防晒功能,配有导流渠、收集槽等设施,并按类别贴有明显危险物标识。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1个一般固废暂存区内暂存,地面均进行防渗防腐处理。

      四、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许可涉及申请人(即江门市恒丰翔科技有限公司)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我局申请听证。如申请听证,应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