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0-10-23 16:53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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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普法对象

普法内容

责任部门

1

局领导干部

领导班子每年至少1次会议研究普法工作;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普法工作,每年至少参加1次普法活动。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综合股

2

局领导干部

以《宪法》、《民法典》、《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为重点,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其中宪法专题学习不少于1次。

办公室、综合股、执法一大队

3

局党员干部

1.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的精神,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

3.重点学习宣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局党支部

4

新任干部职工

依法组织新任命和新提拔任用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办公室

5

局干部职工

1.旁听和观看庭审直播录播相结合的形式,每名领导干部年内参与旁听庭审不少于一次。

2.组织2020年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保证参考率100%,优秀率95%以上。落实年度学法不少于40课时的要求。

办公室、综合股

6

局执法人员

结合日常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实际,举办执法业务培训班。

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

7

局法制工作人员

结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典型案例,学习法制审核知识。

综合股

8

企业及其他生产经营者

深入推进普法“进企业”,通过举办法律宣讲会、印制法律法规宣传册子结合企业现场检查同时派发等方式,重点宣传解读生态环境法律法规。

综合股、执法一大队

9

社会公众

1.落实新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污染防治法》等新出台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解读。

执法一大队、法规股

2.结合“6.5”世界环境日、“12.4”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

3.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以案释法案例,向社会公众宣传环保法律法规。

办公室、法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