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5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文章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  更新时间:2026-06-02 15:34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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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批复名称

报告类别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江江环审〔2026〕30号:关于江门市九佛塑胶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米电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pdf

报告表

江江环审〔2026〕30号

5月12日

2

江江环审〔2026〕31号:关于广东常优电子有限公司年产PCBA板600万PCS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pdf

报告表

江江环审〔2026〕31号

5月19日

3

江江环审〔2026〕32号:关于江门江海110千伏科苑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pdf

报告表

江江环审〔2026〕32号

5月19日

4

江江环审〔2026〕33号:关于江门市弱水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pdf

报告表

江江环审〔2026〕33号

5月19日

5

江江环审〔2026〕34号:关于江门市米蓝光电有限公司年产LED灯带1000万米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pdf

报告表

江江环审〔2026〕34号

5月19日

6

江江环审〔2026〕35号:关于广东鑫特美科技有限公司年产LED发光二极管2688亿个、LED贴片5500万米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pdf

报告表

江江环审〔2026〕35号

5月26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新会区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15号,邮编:529000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联系电话:0750-386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