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审批前公示(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自动化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文章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  更新时间:2026-03-16 11:47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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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自动化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2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15号  邮编:529000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联系电话:0750-3861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自动化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江门市江海区滘头工业园滘兴南路22号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拟扩建2套辊道烧结炉及其配套设备年产1000吨锰酸锂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并“以新带老”对现有项目烧结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本项目改扩建成后,全厂年产稀土三基色荧光粉1500t/a、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10300t/a、稀土功能材料200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用水工序,因此不新增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中废粉尘、废水处理设施污泥、废布袋、废包装袋交由一般工业废物处理单位处理;废液、废机油、废化学品包装物、废弃的化学品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