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审批前公示(江门市江星电子有限公司LED发光二极管、轻触感开关、照明灯具及配件生产改扩建项目)

文章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  更新时间:2026-01-12 11:56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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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江星电子有限公司LED发光二极管、轻触感开关、照明灯具及配件生产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15号  邮编:529000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联系电话:0750-3861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江门市江星电子有限公司LED发光二极管、轻触感开关、照明灯具及配件生产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江门市江星电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江门市江海区金星路399号7栋1、2、3楼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江门市佰博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10824.23平方米,建筑面积23824.23平方米,年产LED发光二极管8.8亿个、轻触感开关6.6亿个、LED发光二极管照明灯720万套、电路板插件1080万套、金属胶片制品92.32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产过程中射出成型、调配及喷墨、波峰焊、回流焊、红胶涂布硬化、LED灯手工擦拭、网板擦洗、清洗液清洗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其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冷却水、生产废水循环回用,不外排;喷淋废水作为零散工业废水交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江海污水处理厂进一步集中处理。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中注塑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冲压边角料(金属碎屑、边角料)、切割边角料(电路板边角废料)交由一般工业废物处理单位处理;废槽液、丙酮废液、废机油、废切削液、废过滤棉、过滤芯、废硅藻土、印油废物(沾染油墨的抹布、弃具)、废树脂、废电路板(电子产品)、废活性炭、染料、涂料废物、表面处理废物、废水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