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审批前公示(广东微晶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年产MINI LED 灯珠6570KK个新建项目)

文章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  更新时间:2026-01-05 15:50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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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东微晶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年产MINI LED 灯珠6570KK个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15号  邮编:529000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联系电话:0750-3861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微晶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年产MINI LED 灯珠6570KK个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微晶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江门市江海区云沁路151号源科工业园2栋1-2楼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惠州市科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建筑面积4900平方米,年产MINI LED灯珠6570KK个新建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喷淋废水作为零散废水交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其他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江门高新区综合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江门高新区综合污水处理厂进一步集中处理。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中废白膜、废蓝膜、不合格品、废LED UV灯管、切割边角料、荧光粉废包装、切割、清洗废水沉淀物、切割、清洗用水预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及RO膜交由一般工业废物处理单位处理;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含油废抹布、废胶水容器、废包装、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