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审批前公示(江门市正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精密金属制品迁扩建项目)

文章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  更新时间:2025-06-10 10:53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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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正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精密金属制品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15号  邮编:529000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联系电话:0750-3861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江门市正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精密金属制品迁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江门市正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江门市江海区江睦路180号8栋1-3层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江门市长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2800平方米,建筑面积8435平方米,年产精密不锈钢铸件1000吨、精密钢铁铸件2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旋风分离器+布袋除尘器”或“布袋除尘器+喷淋塔”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蜡模冷却水、空调机冷却水、熔化炉冷却水、熔铸烟尘喷淋水、除尘喷淋水、脱蜡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江门高新区综合污水处理厂进一步集中处理。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中炉渣、废包装材料、壳渣、废切割打磨物料、除尘尘渣交由一般工业废物处理单位处理;废机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废乳化液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