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审批前公示(中电江门高新区2×60MW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
文章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
更新时间:2025-04-15 15:16 浏览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中电江门高新区2×60MW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15号 邮编:529000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联系电话:0750-3861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电江门高新区2×60MW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 |
建设单位: | 中电(江门)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江门市江海区中电江门高新区2×60MW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厂区西侧预留用地内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期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主变压器2台,容量2×90MVA;GIS户内布置,设置110kV气体绝缘封闭开关设备。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本项目投产后的工频电磁环境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频率为0.05kHz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制值要求(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站界四周的工频电磁环境影响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频率为0.05kHz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制值要求(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 2.本期新建2台90MVA变压器,根据《6kV~1000kV级电力变压器声级》(JB/T 10088-2016),对于容量为90MVA的油浸式风冷变压器,其声功率级应不超过88dB(A)。 3.本期新建2台90MVA主变压器,其单台主变压器油量约19t,体积约21.2m3(变压器油密度约0.895×103kg/m3)。为防止变压器油泄漏至外环境,本站设有地下事故油池一座,有效容积约24m3。拟建事故油池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 50229-2019)的相关要求。 4.废旧蓄电池可依托暂存在中电江门高新区2×60MW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厂区设置的危废暂存间进行更换、收集和委托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