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审批前公示(文昌路(船厂跨江桥-五邑路)道路工程)

文章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  更新时间:2024-11-15 15:33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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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文昌路(船厂跨江桥-五邑路)道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15号  邮编:529000

  联系电话:0750-3861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文昌路(船厂跨江桥-五邑路)道路工程

建设单位:

江门市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地点:

起点接在建船厂跨江桥,终点接现状五邑路辅道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江门市泰邦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文昌花园周边,起点位于船厂跨江桥,由北向南延伸,终点与五邑路相交,全长约966m,规划红线宽30米,双向4车道,设计时速40km/h。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技防工程、照明工程、消防工程、绿化工程和管线综合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期间扬尘采取洒水、设置防尘网(布)等措施。

2.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收集处理后,尾水排放至礼乐河;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多余部分处理达标后排入文昌沙水质净化厂进一步集中处理。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中建筑垃圾、弃土石方,运至指定受纳厂。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