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门市江海区司法局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情况说明(年中结束)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0-10-21 15:46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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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司法局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公开时点:年中结束后)

    根据2020年人大通过我单位的专项年初预算总数为    211.50万元,截止到6月支出为95.28万元,支出率为45.05%;在实际执行中,上级下达补助62万元,截止到6月支出为31万元,支出率为50%。我单位本年总专项资金为273.50万元,截止到6月支出为 126.28万元,支出率为46.17%,具体情况如下:

    一、年初预算专项情况

    经人大通过我单位本年的专项项目有:安置帮教经费项目2万元、人民调解经费项目14万元、社区矫正经费项目23万元、指挥中心工作经费10万元、依法治区专项经费项目5万元、普法经费(含禁毒)项目40万元、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项目4万元、法援工作(含公共法律服务建设)项目80万元、法制建设经费(含政府高级雇员费、法律顾问费)项目19万元、办公场所日常管护经费项目14.50万元。

    1、安置帮教经费项目年初预算2万元,截止到6月支出为0.94万元,支出率为46.80%。具体开展情况说明:对刑满释放、解除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主要用于安置帮教工作日常办公开支。项目绩效情况:本专项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2、人民调解经费项目年初预算14万元,截止到6月支出为4.17万元,支出率为29.76%。具体开展情况说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主要用于“以案定补”办案补贴费。项目绩效情况:本专项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3、社区矫正经费项目年初预算23万元,截止到6月支出为13.69万元,支出率为59.52%。具体开展情况说明: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加强组织建设,队伍建设、装备建设、规范化建设,落实监督管理措施,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和改造,矫正社区矫正对象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帮助和服务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主要用于监管社矫人员日常办公开支和开展“震撼教育”活动等。项目绩效情况:本专项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4、指挥中心工作经费项目年初预算10万元,截止到6月支出为7.20万元,支出率为72.03%。具体开展情况说明:设立指挥中心,建立健全值班和应急指挥制度,安排人员值班,做好应急指挥工作,主要用于指挥中心值班办公开支。项目绩效情况:本专项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5、依法治区专项经费项目年初预算5万元,截止到6月支出为2万元,支出率为39.92%。具体开展情况说明:法治统筹部署、法治督察咨询、法治队伍培训、法治基层创建、法治设施建设、法治考核、法治惠民工程等,主要用于开展依法治区办公开支和法治考核迎检工作等。项目绩效情况:本专项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6、普法经费(含禁毒)项目年初预算40万元,截止到6月支出为22.93万元,支出率为57.33%。具体开展情况说明: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加大对普法工作的投入,在保证人、财、物充足的情况下,进一步强化普法形式,充实普法内容,提升普法实效,达到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要用于普法宣传工作和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活动等。项目绩效情况:本专项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7、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项目年初预算4万元,截止到6月支出为0.88万元,支出率为22.07%。具体开展情况说明:切实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村(居)委会民主决策,依法办事,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主要用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日常办公开支和宣传法律知识。项目绩效情况:本专项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8、法援工作(含公共法律服务建设)项目年初预算80万元,截止到6月支出为32.18万元,支出率为40.22%。具体开展情况说明: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主要用于法援案件律师劳务费。项目绩效情况:本专项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9、法制建设经费(含政府高级雇员费、法律顾问费)项目年初预算19万元,截止到6月支出为4.55万元,支出率为23.96%。具体开展情况说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大力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主要用于聘请政府法律顾问、聘请律师代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以及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线上培训和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等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的工作;主要用于开展行政执法考试和聘请三个政府法律顾问;项目绩效情况:本专项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10、办公场所日常管护经费项目年初预算14.50万元,截止到6月支出为6.74万元,支出率为46.50%。具体开展情况说明:局机关办公大楼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公场所水电、维修护费等开支。项目绩效情况:本专项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二、上级补助项目情况

   本年上级下达我单位专项补助项目有:江财行【2020】4号,2020年江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补助资金项目62万元。

    1、江财行【2020】4号,2020年江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补助资金项目62万元,截止至6月支出为31万元,支出率为50%。具体开展情况说明:实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律师全覆盖,提供法律知识;主要用于发放村居律师劳务费。项目绩效情况:本专项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三、专项调整的情况

   1、本年我单位调减专项0个项目共0万元。

   2、本年我单位内部调整专项0个项目共0万元。

   3本年我单位申请追加并获得的专项0个项目共0万元。


单位专项资金信息公开表(2020年中结束后).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