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门市江海区司法局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情况说明(年初预算)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0-10-21 15:38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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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司法局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公开时点:年初预算下达后)

    根据2019年人大通过我单位的专项年初预算总数为    177.38万元,截止到年初预算下达后支出为0万元,支出率为0%;在实际执行中,上级下达补助0万元,截止到年初预算下达后支出为0万元,支出率为0%。我单位本年总专项资金为177.38万元,截止到年初预算下达后支出为 0万元,支出率为0%,具体情况如下:

    一、年初预算专项情况

    经人大通过我单位本年的专项项目有: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项目5万元、普法经费项目40万元、依法治区专项经费(含区委法律顾问)项目7万元、法制建设经费(含政府高级雇员费、法律顾问费)项目29万元、法援经费项目25万元、人民调解经费项目46万元、安置帮教经费项目2万元、社区矫正经费(含社区矫正专职人员工作经费18万元)项目23万元、办公场所日常管护经费项目0.38万元。

    1、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项目年初预算5万元,截止到年初预算下达后支出为0万元,支出率为0%。本经费主要用于在村居开展宣传法律知识开支。具体开展情况说明:无,原因是预算刚下达,未发生资金支付。项目绩效情况:本专项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2、普法经费项目年初预算40万元,截止到年初预算下达后支出为0万元,支出率为0%。本经费主要用于普法宣传开支和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活动等。具体开展情况说明:无,原因是预算刚下达,未发生资金支付。项目绩效情况:本专项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但预算刚下达,未发生绩效情况。

    3、依法治区专项经费(含区委法律顾问)项目年初预算7万元,截止到年初预算下达后支出为0万元,支出率为0%。本经费主要用于开展依法治区办公开支和法治考核迎检工作等。具体开展情况说明:无,原因是预算刚下达,未发生资金支付。项目绩效情况:本专项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4、法制建设经费(含政府高级雇员费、法律顾问费)项目年初预算29万元,截止到年初预算下达后支出为0万元,支出率为0%。本经费主要用于聘请3名政府法律顾问、支付高级雇员工资待遇和开展区行政执法考试等。具体开展情况说明:无,原因是预算刚下达,未发生资金支付。项目绩效情况:本专项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5、法援经费项目年初预算25万元,截止到年初预算下达后支出为0万元,支出率为0%。本经费主要用于发放法援律师办案补贴费。具体开展情况说明:无,原因是预算刚下达,未发生资金支付。项目绩效情况:本专项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6、人民调解经费项目年初预算46万元,截止到年初预算下达后支出为0万元,支出率为0%。本经费主要用于“以案定补”案件补贴费。具体开展情况说明:无,原因是预算刚下达,未发生资金支付。项目绩效情况:本专项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7、安置帮教经费项目年初预算2万元,截止到年初预算下达后支出为0万元,支出率为0%。本经费主要用于安置帮教日常办公开支。具体开展情况说明:无,原因是预算刚下达,未发生资金支付。项目绩效情况:本专项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8、社区矫正经费(含社区矫正专职人员工作经费18万元)项目年初预算23万元,截止到年初预算下达后支出为0万元,支出率为0%。本经费主要用于开展管控矫正人员的日常办公开支和开展“震撼教育”活动等。具体开展情况说明:无,原因是预算刚下达,未发生资金支付。项目绩效情况:本专项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9、办公场所日常管护经费项目年初预算0.38万元,截止到年初预算下达后支出为0万元,支出率为0%。本经费主要用于司法局机关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日常维护支出。具体开展情况说明:无,原因是预算刚下达,未发生资金支付。项目绩效情况:本专项不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二、上级补助项目情况

    本年上级下达我单位专项补助项目有:0项目0万元。

    三、专项调整的情况

   1、本年我单位调减专项0个项目共0万元。

   2、本年我单位内部调整专项0个项目共0万元。

   3本年我单位申请追加并获得的专项0个项目共0万元。

     

单位专项资金信息公开表(2019预算下达后).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