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区(江海区)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第二次)的报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1-10-15 16:07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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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人大常委会:

  今年8月,市再次下达我区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根据《预算法》、《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及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我区2021年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一、市下达我区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情况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2批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的通知》(江财债〔2021〕46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区第2批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45,000万元(全部为专项债券额度),全部用于江门国家高新区智慧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具体分配方案详见附件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政府债务管理有关要求,上述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列入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管理。

  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发行费用及利息支出

  因本次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45,000万元,我区需按照文件要求兑现发行手续费38万元。根据《预算法》和政府债务管理有关要求,上述费用需要纳入我区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管理。

  据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额相应由第一次调整预算478,858万元调整为523,858万元,调整后收支平衡(详见附件2)。

  上述情况,现根据《预算法》和《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的规定上报,请予审查批准。

  

附件1:江门国家高新区智慧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分配情况表.xlsx

附件2、2021年高新区(江海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表.xlsx

  



  高新区财政局                           江海区财政局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