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区(江海区)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第一次)的报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1-06-07 19:05    浏览数:-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保护视力色:

区人大常委会:

       今年4月,市下达我区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和再融资债券额度,根据《预算法》、《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及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的有关规定,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21年财政预算第一次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一、市下达我区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情况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1批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的通知》(江财债〔2021〕23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区第1批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45,000万元(全部为专项债券额度),其中:大湾区江门港高新公共码头周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22,000万元、江门市江海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8,000万元、江门市碧道建设工程(江海段)5,00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政府债务管理有关要求,上述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列入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管理。

       二、市下达我区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额度情况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再融资债券额度的通知》(江财债〔2021〕9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区再融资债券额度45,754万元(其中一般债券额度为8,754万元,专项债券额度为37,000万元),专项用于偿还我区应缴的2021年到期广东省政府债券本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政府债务管理有关要求,上述再融资债券列入我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管理。

       三、新增债券和再融资债券发行费用及利息支出

       因本次再融资债券(一般债券)额度8,754万元,我区需要按照文件要求兑现发行费用8万元。根据《预算法》和政府债务管理有关要求,上述费用需要纳入我区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管理。

地方政府新增债券(专项债券)额度45,000万元,我区需按照文件要求兑现发行手续费和利息费用合共859万元,其中,应缴利息820万元,应缴发行费39万元;再融资债券(专项债券)额度37,000万元, 我区需按照文件要求兑现发行手续费和利息费用合共83万元,其中,应缴利息51万元,应缴发行费32万元。根据《预算法》和政府债务管理有关要求,上述费用需要纳入我区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管理。

       据此,2021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额相应由年初预算234,132万元调整为242,886万元,调整后收支平衡(详见附件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额相应由年初预算396,858万元调整为478,858万元,调整后收支平衡(详见附件2)。

       上述情况,现根据《预算法》和《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的规定上报,请予审查批准。




       附件:1、2021年高新区(江海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2、2021年高新区(江海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表

       附件1-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