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高新区(江海区)2018年上半年 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文章来源:财政局  更新时间:2018-09-30 17:09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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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高新区(江海区)2018年上半年

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现报告江门高新区(江海区)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审议。

今年以来,我区财政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预算法等规定,强化组织收入管理,抓好预算支出执行,立足全局,重点在加快创新发展、提升城市品质、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态建设、法治平安建设等方面提供财力保障。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一)收入方面

上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6,93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0.18%,同比增收10,139万元,同比增长17.85%,超时间进度0.18个百分点。收入增速全市排名第一。

从收入结构上看,税收收入61,043万元,同比增长20.6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91.20%;非税收入5,887万元,同比下降4.9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8.80%,收入结构良好。

从征收部门来看,国税部门收入完成29,33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1.62%,比时间进度快1.62个百分点,同口径增长8.80%;地税部门收入完成31,71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1.05%,比时间进度快1.05个百分点,同口径增长34.15%。

(二)支出方面

上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91,52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6.30%,同比增长12.89%,比时间进度快6.3个百分点。其中教育、社保、医疗、城乡事务等涉GDP八项支出完成83,535万元,同比增长9.38%。全区财政支出优先向民生领域倾斜,支出结构不断优化,民生保障不断加强。

二、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情况分析

(一)收入情况分析

由于一季度一次性税源入库的影响, 1-3月收入均实现超过25%的增长。随着一次性税源的减少以及今年全国环保政策、政府收紧房地产政策等因素影响,4、5、6月累计收入增长分别为20.40%、17.90%、17.85%,财政收入增长已从高速增长逐步回落并趋于平稳,上半年纳税前10名位企业中除2家属于房地产企业,其余8家均属于环保政策限制企业,因此,要完成市下达的11.5%的增长任务仍然存在困难。

1、受房地产业政策调控的影响,上半年,虽然房地产销售良好,但今年房地产业总体税收同比大幅下降。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我区楼源供应量大,销售“火爆”,造成2017年房地产税收基数较大,今年我区楼房供应量同比大幅下降,可销售房源减少。二是房屋贷款政策仍然收紧,影响开发商资金回笼,部分企业因资金问题未能如期纳税,从而影响税款入库进度。

2、受环保政策执行力度不断加大影响,信义玻璃、谦信化工等龙头企业面临减产或搬迁,长优实业停产整顿等不利因素制肘,以及5月1日起实施的增值税改革政策减收效应明显,6月单月增值税现税已出现负增长,特别是工业企业国内增值税现税负增长22.31%,预计下半年负面影响仍将会持续。

3、减负政策影响大。今年多个税种面临减负政策影响,预计全年地税减收额约4,000万元,包括:一是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进一步下调;二是印花税征收标准下调;三是降低车船税适用税额标准;四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税毛利率下调;五是增值税税率下调及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调整。六是政策性减费造成非税收入进一步萎缩。

(二)支出情况分析

上半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激活存量,用好增量,严格执行部门预算,统筹全区财力,着力保民生、保运作、保重点项目。上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大幅超过时间进度,其中,民生支出方面57,581万元,同比增长23.33%。

1、主要支出科目完成情况

(1)落实保运作经费,确保政府管理运作事务的需求。上半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15,867万元,同比增长10.6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随着我区创新驱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及政府部门在便民办事等方面加大、加快投入,推进相关工作的开展。

(2)保障社会民生事项经费,促进我区社会事务均衡发展。上半年,我区社会事务支出136,010万元,同比增长 9.38 %。其中公共安全支出9,607万元,同比增长20%;教育和文化支出17,600万元,同比增长15.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4,764万元,同比增长 5.40%;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0,451万元,同比增长 24.6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7,679万元,同比增长84.90%;科学技术支出7,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0.72%,同比下降40.93%,主要原因有:一是2017年上半年省预下达科技资金较多,约6,853万元,而今年上半年预下达补助较少;二是今年上半年上级清算科技资金金额较大,按总预算会计制度,需要相应冲减本年支出;三是为配合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经促局需要退回历年预下达补助资金4,822万元,按总预算会计制度,需要相应冲减本年支出。

2、“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和区关于公务接待管理的各项规定,工作中坚持“从简”原则,认真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支出,严格把关,不超前安排“三公”经费资金。上半年,我区的会议费及三公经费同比增长6.00%。增长的主要,一是上半年根据上级及区政府的工作需要,因公出国(境)较去年提早;二是公车改革实施以来已有一段时间,部分单位车辆达到报废条件,需要更新车辆以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各单位公务接待费在可控范围内,有关接待业务开展较去年加快。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上半年,全区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1,13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1.30%,比时间进度慢28.7个百分点。其中土地收入38,539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严重滞后于时间进度,从而影响今年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进度。下半年需快马加鞭,奋力追赶,才能实现全年收入目标。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上半年,全区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0,07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9.53%,同比增长1,530.20%,比时间进度慢30.47个百分点。基金支出进度缓慢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受土地收入进度限制;另一方面,土地整理开发、城建项目用款集中在下半年支出,导致支出进度缓慢。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万元,由于我区资产经营公司需要根据年末利润状况才能确定能否入库,因此目前暂未实现利润入库。

五、社保基金收支情况

2018年上半年,江海区七项社会保险基金(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总收入为71,605万元,完成年度收入预算的52.31%;总支出为61,939万元,完成年度支出预算的49.23%;当期结余9,666万元,历年累计结余219,606万元。

六、债务情况

(一)上半年我区债务总体情况

截至2018年6月末,江海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32,765.1万元,包括一般债务58,765.1万元,专项债务74,000万元。

截至2018年6月末,江海区政府性债务偿还债务本息共4,179.65万元,其中偿还债务本金332.9万元,利息3,846.75万元。

(二)债务限额情况

2017年末,政府债务限额156,558.8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3,058.81万元,专项债务限额93,500万元。

七、财政管理与改革情况

上半年,为确保完成预算收支任务,区财政部门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服务大局,在财政管理与改革方面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强化财政支撑能力为主线,做大收入总量壮大财政实力

为确保完成2018年预算收入目标,我局加强对收入形势的分析研判,及早分解落实全年收入目标计划,加强与征管部门沟通协作,加强对街道财政的指导和督查,密切留意区域税收收入情况,做好税源监控,并及时做好收入统计和分析工作,多措并举,确保财政收入增长。

 (二)以保民生为重点,科学统筹各项财政支出

采取积极措施,合理调度资金,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财政支出,倡导勤俭办事,降低政府运行成本,强化资金统筹力度,将支出重点向民生方向倾斜,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保民生、保运作、保重点项目支出。同时,强化预算执行,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对年初预算安排列入绩效目标管理的支出项目,重点做好预算执行阶段和预算完成阶段的绩效评价,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单位支出执行率。

 (三) 加强融资及债权债务管理,配合做好企业及相关重点项目的融资工作。

进一步完善债务管理平台。一是实施债务月报制度,及时掌握债务构成、债务余额及借款偿还情况,加强督促各项目单位做好融资借款偿付工作,合理安排资金,以确保贷款本息依期偿还。二是加强区管企业债务风险管理、健全债务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推动区管企业降低杠杆率、促进区管企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结合两区实际情况,我们草拟并征询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后,形成了《高新区(江海区)区管企业加强债务管理严控债务风险暂行办法(送审稿)》。

 (四)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支持经济发展力度进一步加大

贯彻落实财政扶持企业政策,一是积极开展政策的宣传和引导工作,提高企业参与专项资金申报积极性,努力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并及时拨付。上半年累计拨付企业财政专项扶持资金6419万元,扶持、帮助企业不断壮大。二是完成高新区小微双创各项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扶持小微双创的各项政策,完成小微双创资金下达,支持我区小微企业发展。三是贯彻落实土地收储工作,做好资金测算及安排,根据我区土地出让收入情况预测将所需资金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五)以财税改革为载体,强化财政精细化管理

在狠抓促收入、稳增长、压支出的同时,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推进财政各项改革。一是为完善两区预算管理,掌握工作主动权,我局提前做好预算编制的前期工作,开展全口径预算编报改革工作,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纳入预算编报和管理,坚持以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为总体原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激活存量,用好增量;二是做好《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前期工作衔接,积极做好会计核算系统升级采购和培训的前期工作,为顺利实施政府会计制度打下基础;三是全面推进江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四是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制定《江门高新(江海)区财政局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加强资产运营,盘活闲置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增值

加强督促各资产营运机构,通过多种途径对资产物业进行盘活、出租。进一步加强对公有资产租赁管理,积极做好企业资产出租的审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公有资产租赁管理,对属下公有资产的出租情况、资金监管情况、安全生产情况等进行定期检查,发现管理漏洞要认真采取补救措施,积极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做好历史债权及相关资产的追收保全工作,进一步完善债权追收激励机制,加大呆坏债权追收力度,理顺历史问题。加强资产运营,盘活闲置国有资产,最大限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实现国有资产增值。

八、下半年工作重点

下半年,将继续保持积极进取的精神,真抓实干,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调控,深挖潜力,确保超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下半年,在严峻的税收形势下,紧紧围绕增11.5%的考核目标,进一步强化收入组织工作,力促财政收入规模实现新跨越。一是重抓征管措施落实。加强财税部门联动,协调解决征收矛盾和问题,努力保持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强化对重点税源监控,积极跟踪新投产项目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时掌握新的税源增长点。二是重抓财政收入进度。层层跟进财政收入,切实把入库收入落实到税源项目和征收主体,从而确保每月、每季收入进度。

(二)与国土部门密切沟通加快土地出让进度。围绕市场需求,加强统筹调度,加快土地推出市场力度,提高土地开发价值和土地出让金收益,争取完成全年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目标任务,确保全年土地出让工作有序推进,进而确保全年基金收入的实现。

(三)稳步推进财政改革,夯实财政管理基础。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和健全地方税体系的要求,深入推进我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专题调研,修订区本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机制。开展2018年支出项目中期绩效跟踪问效,督促纠偏,加强项目管理,加快支出进度,以实现项目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评审扩围工作。结合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将项目绩效目标评审范围扩大至全部区直一级预算单位。

(四)多措并举,狠抓预算执行管理。一是要求各预算单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快项目建设步伐,对基本建设项目进度慢的,要对照工程建设计划认真查找原因,做到工程进度与资金支付进度相匹配,尽快将应支付的资金全部支付完毕;二是督促项目主管单位主动与上级沟通协调,确保重点项目尽快落实(尤其是科技补贴资金),梳理未支出清单,逐项跟踪落实,切实按预算法规定时限划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三是继续实行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制度,对支出进度偏慢的单位要求其作出分析并提出下一步加快支出进度的计划。四是联合区人大、区监察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以促使预算单位自觉提高预算执行的紧迫性。

(五)改革和完善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我局已着手探索深化区级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管理改革,转变财政管理重心,从全流程预算管控转变为聚焦预算编制、放开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管。转变部门权责配置,从预算管理权责交叉转变为权责明晰、各负其责。精简财政资金和项目审批事项,改进审批效率。精简预算执行流程,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六)做好2018年预算调整计划。

为落实上级新增的政策性配套项目和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作,结合今年一般预算收入情况、土地出让收入情况,以及收回存量资金等情况,及时做好预算收支调整计划,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附件:1.高新区(江海区)2018年上半年一般公共预

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2.高新区(江海区)2018年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3.2018年上半年江海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高新区财政局     江海区财政局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