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2016 年高新(江海)区人大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海区人大常委会是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主要职能: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主持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区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区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区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等工作。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有下属0个行政(事业)单位,包括: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江海区人大常委会编制16人,实有16人,离退休28人。下属事业单位编制0人,实有0人,离退休0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区的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权,着力推动区委全会和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为建设幸福江海作出新的贡献。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1051.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73.8万元,占74%;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款专用资金收入278万元,占26%;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6 年部门支出预算1051.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51.8万元,占100%,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27万元,占6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4.1万元,占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1.44万元,占5%;住房保障(类)支出49.28万元,占5%。
(二)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6 年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1051.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773万。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42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4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278万元。支出项目为人大事务278万元(含人大会议、人大监督、代表工作、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信访工作、、依法治区等)经费。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 年江海区人大常委会(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合计2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去年持平;主要是因为年度工作安排无预算,我们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0万,与去年持平;主要是因为年度工作安排无预算,我们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的。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5万元,主要包括日常运行燃油费、各类保险、车前使用税、路桥费、年费及车辆的维修和保养,今年比去年减少了8万元,是因公务车改后,区人大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四)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4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交流学习、代表工作调研及指导工作、代表活动、出差费用等考虑物价指数增长及工作任务与2015年减少了1万元,是因为单位领导在这方面高度重视并加强了管理。
附件2:江门市江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一般预算支出总表(下达)】
附件4:101_江门市江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基金).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