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新(江海)区外事侨务局部门预算

文章来源:江海区政务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6-03-08 17:57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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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年江海区外事侨务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海区外事侨务局是主管全区外事、侨务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外事、侨务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办理华侨回国定居手续,办理归侨、侨眷和“三侨生”身份确认手续,负责归难侨扶贫救济工作,负责办理全区所属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和赴港澳的证照工作,做好来访社团的接待联络工作,协助处理有关的涉外事宜等。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有下属0个行政(事业)单位,包括: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江海区外事侨务局编制5人,实有4人,离退休5人。下属事业单位编制0人,实有0人,离退休0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做好全区外事、侨务、侨联、对台工作;协助完成区委、区政府做好对外交往工作;完成全区侨情普查工作;好做归侨管理工作;好做来访社团的接待工作;做好因公出访证照办理和管理工作等。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417.4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96.24万元,占95%;上年结转结余21.20万元,占5%。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396.2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96.24万元,占100%,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8.10万元,占85.3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5万元,占10.4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05万元,占2.03%;住房保障(类)支出8.59万元,占2.17%。

(二)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396.2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150.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8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8.14和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245.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政府招商和外事活动费、外事侨务活动经费、侨情调查专项经费、台联会活动经费、华侨事务专项经费。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江海区外事侨务局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06.6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101.66万元,主要包括政府人员进行国(境)外外事活动所产生的费用,预算数比上年同期减少19.34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国家“八项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预算数与去年不变。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万元,主要包括公车燃料费、保险费、维修费及其他相关支出,预算数比上年同期减少4.56万元,原因是实行公车改革后用车费用减少。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主要包括开展外事工作时产生的接待费用,预算数比上年同期减少5.35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国家“八项规定”中关于接待费使用的有关规定。


 

附件1:2016高新(江海)区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附件2:江门市江海区外事侨务局【一般预算支出总表(下达)】

附件3:2016高新(江海)区外侨部门三公经费公开样式

附件4:外侨局(基本支出)表.XLS

附加5:江门市江海区外事侨务局(基金).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