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新(江海)区审计、纪委部门预算

文章来源:江海区政务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6-03-08 17:19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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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年中共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监察和审计局(中共江门市江海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江海区监察局、江海区审计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中共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中共江门市江海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江海区监察局与其合署办公)与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监察和审计局和江海区审计局合署办公,是主管高新(江海)区纪律检查、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能: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工作的决定;协助高新区党工委、江海区委抓好党风建设,组织协调本区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监督检查本区域内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街道办事处及其领导成员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情况。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起草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检查和处理本区域内党政各部门以及基层党的组织和区管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负责调查和处理本区域内党政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街道办事处及其领导成员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三)负责制定党风党纪政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工作;负责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执法监察工作以及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和督促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相关工作。

(四)负责拟定本区域内预防腐败工作规划、政策、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本区域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负责监督检查本区域内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五)以高新区纪工委(江海区纪委)会同区委组织部为主做好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和派驻纪检组组长的提名、考察工作;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直接领导;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及审计系统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六)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七)负责对本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八)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收支、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及其他依法应当接受审计的基金、资金进行审计监督。

(九)依法对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十)承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江海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高新区纪工委(江海区纪委、江海区审计局)下设6个科室,包括(1)办公室(加挂案件监督管理室牌子,江海区纪委办公室、江海区审计局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2)党风政风监督室[加挂电子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牌子,江海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加挂区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牌子)与其合署办公]、(3)信访室(江海区纪委信访室与其合署办公)、(4)纪检监察室(江海区纪委纪检监察室与其合署办公)、(5)行政事业和财政审计室(江海区审计局行政事业和财政审计股与其合署办公)、(6)经济责任审计室(江海区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股与其合署办公)。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中共江门高新区纪工委(江海区纪委、江海区审计局)编制24人(未含派驻纪检机构编制),实有26人(区领导1名兼任区纪委书记,不占本部门编制,聘用人员2人),离退休14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高新区纪工委(江海区纪委)主要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开展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约谈督办工作和新提任区管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教育工作,组织落实“两个责任”专项检查,进行明察暗访,处理行政效能投诉、督促职能部门全面履职;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指导和协助基层案件调查,督办检查信访情况、完善审理案件后续工作;举办纪律教育学习培训和完善廉政村居示范点和廉政公园建设等工作。

2016年高新区监察和审计局(江海区审计局)主要工作:加强国家政策落实监督,开展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加强预算管理,对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区财政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加强民生资金的审计,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审计;加强专项资金的审计,开展养老保险审计;加大建设审计,开展江门大道附属道路建设情况跟踪审计;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原教育局等7个部门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并根据市安排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异地同步审计。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837.5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90.04万元,占94.32%;上年结转结余47.54万元,占5.68%。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790.0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90.04万元,占100%,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6.44万元,占76.7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7.90万元,占13.6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2.76万元,占4.15%;住房保障(类)支出42.94万元,占5.43%。

(二)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790.0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651.8万元,含工资福利性支出43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3.6万元和公用支出37.4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138.2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监察业务专项、廉政纪律教育专项、办案专项、信息系统建设专项、派驻纪检组长岗位津贴专项、审计业务专项、审计宣传教育和法制建设、审计质量控制等。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中共江门高新区纪工委(江海区纪委、江海区审计局)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2.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万元,主要包括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和路桥费,预算数比上年同期减少10.8万元,原因是机关已进行公车改革并进一步加强公务车管理,以及燃油费平均价格比往年略低。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9.4万元,主要包括会务接待和其他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预算数比上年同期减少1万元,原因是机关公务接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规格和标准执行。

 

附件1:高新(江海)区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附件2:江门市江海区审计局【一般预算支出总表(下达)】

附件3:中国共产党江门市江海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一般预算支出总表(下达)】

附件4:高新(江海)区部门三公经费公开

附件5:高新(江海)区__部门预算支出(基本支出)表.XLS

附件6:江门市江海区审计局(基金).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