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2016年高新(江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高新(江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是主管全区经济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业、商贸流通业、农业、林业、对外贸易、外商投资、科技发展、高新技术、知识产权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
2. 编报和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农业、林业、经贸和科技创新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监测分析工业、商贸流通业、农业、林业、外贸外资、科技发展、高新技术、知识产权和信息化领域的运行态势,组织实施本区域经济发展目标,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 负责电力、成品油、煤炭等能源供应和产业发展状况的监测分析、调控和行业管理;组织协调新能源的开发建设和综合利用;指导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推动本区域内节能降耗工作,依法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4. 指导、协调、促进本区域内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拟订本区域内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5. 对商贸行业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市场调控,推进市场体系建设。履行区供销合作联社职责。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6. 负责指导和管理本区域内的招商引资工作;制定本区域内招商引资的政策措施;宣传推本区域内的投资环境、投资政策,组织开展招商活动和投资服务。
7. 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和管理工作;检查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依法监督管理本区域内加工贸易进出口工作,协调口岸管理工作。
8. 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产学研合作工作,协助开展创新型企业和自主创新产品的认定工作。
9. 负责组织对外科技交流,开展各类科技项目申报、管理;拟订科普规划和政策;负责科技企业和科技成果的发展管理和科技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各级科学技术奖励;负责科技孵化器规划管理;协调开展防震减灾管理工作。
10. 负责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划;培育和引进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和科技产业化服务中介组织;依法指导企业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和相关社会团体及组织的工作,调解处理专利纠纷。
11. 负责本区域内信息化推进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协助推进国家、省、市的重点信息化工程,负责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和指导推广信息化领域新技术、新标准。指导信息产业及电子商务的发展,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
12. 负责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完善农村经营管理制度;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和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指导农村集体三资(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工作。
13. 负责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监管工作,加强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和有关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强化源头治理;负责农用生产资料和林业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野生保护动物管理;负责畜产品、水产品等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承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和疫情监控、扑灭工作。
14. 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承担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机科研、培训、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
15. 承担区农村工作办公室、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有下属4个事业单位,包括:江海区信息中心、江海区生产力促进中心、江海区动物防疫监督所(参公事业单位)、江海区农业科技推广示范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高新(江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编制(含参公事业单位)48人,实有43人,离退休37人。下属事业单位编制14人,实有11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 落实创新驱动战略,全面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2. 完善产业园区布局建设,推动产业聚集提升。
3. 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优化市场发展环境。
4. 深化对外经贸合作,提升区域发展综合竞争力。
5. 发展生态旅游现代农业,提高三农管理水平。
6. 规范管理激发活力,建设高效专业的干部队伍。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31643.4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327.8万元,占48.44%;基金预算收入67万元,占0.21%;上年结转结余16248.66万元,占51.35%。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31643.4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5394.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7.76万元,占8.75%;科学技术支出5392万元,占17.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1万元,占0.9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21万元,占0.22%;节能环保支出28万元,占0.09%;城乡社区支出67万元,占0.21%;农林水支出1051.83万元,占3.3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637万元,占17.81%;住房保障支出75.9万元,占0.24%;结转下年支出16248.66万元,占51.35%。
(二)公共财政预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15327.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1367.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85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1.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5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13960.5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绿色光源项目企业奖励补贴区级配套资金136万元;信息化专项资金141.76万元;招商引资专项70万元;扶持外贸发展资金700万元;促进外贸发展经费20万元;综合数据采集专项15万元;江海区购买中小企业服务资金15万元;对企业专项扶持资金6000万元;科技金融专项经费1300万元;其他科技专项500万元;科技载体建设补贴资金2500万元;节能降耗管理专项28万元等。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高新(江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5.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预算数与去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预算数与去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5万元,主要包括车辆燃油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检等。预算数比上年同期减少34.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数量减少,运行维护费也随之大幅减少。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17万元,主要包括招商引资项目接待、科技项目专家接待等。预算数比上年同期减少16.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的次数和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