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新(江海)区政法委部门预算

文章来源:江海区政务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6-03-08 17:40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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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年高新区(江海区)政法委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高新区(江海区)政法委是主管全区政法部门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政法、综治、维稳、610、社会、司法行政、法制工作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研究制订政法工作具体措施;研究处理本区域内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防范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研究制订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区开展社会工作,推动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纳入部门预算编制的单位包括合署机构区社工委、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区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外,区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法委

(二)人员构成情况

高新区(江海区)政法委编制17人,实有人数27人(含区领导兼职1人、抽调工作人员4人、职工6人),离退休5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按照区委和上级部门的要求,以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队伍建设为抓手,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一是统筹推进政法各项工作,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二是以问题为导向,深入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深入开展国家安全警示教育、反邪教等工作,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三是持续推进综治(平安)创建,深化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平安细胞创建覆盖率。四是推进政法网二期工程建设,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五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法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平安创建知晓率和参与度。六是以推进底线民生服务为主线,推进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创新。抓好“公共服务、公益创投、社会创新”三项工作,探索“社会服务发展规划”一项重要支撑,努力实现我区底线民生服务全覆盖,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996.3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46.88万元,占85%;基金预算收入149.50万元,占15%。上年结转结余38.84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996.3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96.38万元,占100%,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77.38万元,占67.9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0万元,占5.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5万元,占6.6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1.92万元,占2.20%;住房保障(类)支出31.08万元,占3.12%;其他支出(类)支出149.50万元,占15.01%。结转下年支出38.84万元。

(二)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996.3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449.2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5.8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4.50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397.6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综合管理经费、国家安全经费(含610办经费)、平安建设经费、综治维稳经费(含综治维稳表彰经费)、社会管理专项工作经费、法学会经费、维稳基金、办公场所日常管护经费、政法网二期(信息化专项经费)、综治视联网经费、社工委经费(含南粤幸福周和宣传经费,户外媒体宣传,宣传单及宣传用品)、“平安通”养老助残等。

其他支出149.50万元,主要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高新区(江海区)政法委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与去年同期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去年同期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车辆保有量3辆,主要包括我委公务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燃油费、路桥费、保险费等开支。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10万元,主要包括日常公用接待费和专项业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合计30.5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01万元。其中: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预算数比上年同期减少8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委公务用车由6辆变为3辆,运行维护费用的减少。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0万元,预算数比上年同期减少6.5万元,原因是贯彻落实“十八大”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进一步厉行节约。

 


附件1:高新(江海)区政法委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附件2:中国共产党江门市江海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一般预算支出总表(下达)】

附件3:中国共产党江门市江海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基金预算支出总表(下达)】

附件4:高新(江海)区政法委部门三公经费公开

     附件5:政法委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基本支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