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门市江海区总工会部门预算

文章来源:江海区政务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6-03-08 17:29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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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年江海区总工会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海区总工会是江海区委领导下负责工会工作的群众组织。主要职能:负责在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组建工会、发展会员,指导基层工会参与民主管理,履行维护职能,实施送温暖工程,组织指导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等职工活动。加强工会干部培训,抓好职工的技能培训,做好劳模的评选和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审核各级工会组织的工会经费收、管、用,指导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有下属1个事业单位,包括:事业单位1个。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江海区总工会编制5人,实有17人,离退休4人。下属事业单位编制2人,实有1人,离退休0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区总工会按照区委、市总工会等要求,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对一”上门慰问困难职工、春节送温暖,对退休人员受伤或各大节日,上门送慰问金等活动。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172.4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4.5万元,占83.79%,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86万元,占96.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2万元,占26.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43万元,占3.3%;住房保障(类)支出9.97万元,占5.31%。

专款专用资金收入27.96万元,占16.21%;上年结转结余18.48万元,占10.71%。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172.4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72.46万元,占100%,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86万元,占70.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2万元,占19.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43万元,占4.89%;住房保障(类)支出9.97万元,占5.78%。

(二)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172.4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按行政运行预算支出144.5万元,具体如下:工资福利性支出10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万元和商品和服务支出5.4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27.9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春节送温暖活动经费、聘请社区工会工作者和安全生产协管员经费、各类文体综合业务经费(含文体、送清凉、各大节日、帮扶中心活动经费)、劳动模范协会活动经费(含劳模津贴)、帮扶中心在编职工人员经费、职工互助保险经费。

其他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江海区总工会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上年出国经费0元,与上年持平。上年出国批次和人数为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上年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万元,原因是公车改革。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主要包括公务接待正常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0.68万元,原因是业务量增加了。

 

附件1:高新(江海)区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附件2:江门市江海区总工会【一般预算支出总表(下达)】

附件3:高新(江海)区总工会部门三公经费公开样式

附件4:高新(江海)区__部门预算支出(基本支出)表.xls

附件5:江门市江海区总工会(基金).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