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海(高新)区社会事务局预算

文章来源:江海区政务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6-03-08 17:57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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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 年高新(江海)区社会事务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高新(江海)区社会事务局是主管全区民政工作和人力资源配置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方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拟定本区域内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本区域内除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以外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拟订本区域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本区域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和行政监督;建立覆盖本区域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负责组织推行本区域内企业年金制度并进行监管;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高新(江海)区社会事务局编制22人,实有19人,离退休20人。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编制7人,实有6人,离退休0人。事业单位编制79人,实有72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我局将继续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加速经济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三大主要任务,团结凝聚各方面力量,大力实施就业优先和人才优先战略,协助 “邑门式”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提升民生实事服务水平,为推动高新区经济快速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进一步加强就业和失业动态监测工作,做好就业再就业、劳动力转移,重点做好各类就业困难群体和失业残疾人就业帮扶工作。做好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引导,大力培育和引进领军人才。二是积极落实全征地社保滞留资金分配,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三是继续利用网上用工平台掌握企业用工信息,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巡查,指导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四是继续加大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力度,推进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进外海永康社区、滘头仁美社区开展新的社区网格化试点工作;加强养老助残信息化建设,在全区推广使用养老助残网格化系统;加快养老机构建设,解决养老床位紧张问题。推进外海沙津横社区、银泉社区、礼乐街道丰盛村的“邑家园”工程创建活动。五是提高低保、五保、孤儿等社会救助标准,切实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生活。深挖社会慈善资源,加快推进城镇精准扶贫工作以及全国适度普查儿童制度工作。做好双拥优抚,加快复退军人服务管理中心建设;推进全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 年部门收入预算8574.6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401.57万元,占86.32%;基金预算收入186.00万元,占2.17%;上年结转结余987.05万元,占11.51%。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6 年部门支出预算7587.5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预算7587.57万元,占100%,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预算81.90万元,占1.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预算7182.79万元,占94.6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预算95.46万元,占1.26%;住房保障(类)支出预算41.42万元,占0.55%;其他支出(类)支出预算186万元,占2.45%。

(二)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6 年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7587.5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788.68万元,占10.39%。主要为:工资福利性支出507.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74.3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8万元;行政单位医疗37.46万元;住房公积金37.66万元;购房补贴3.76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6798.89万元,占89.61%。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预算支出81.90万元,主要支出项为引进人才费用和事业运行和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等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预算支出6472.99万元,其中: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预算支出610.87万元,主要支出项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劳动保障监察、就业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等项目。

(2)民政管理事务(款)预算支出513万元,主要支出项为拥军优属、老龄事务、民间组织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等项目。

(3)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预算支出947万元,主要支出项为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目。

(4)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预算支出59万元,主要支出项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目。

(5)就业补助(款)预算支出676万元,社会保险补贴、其他就业补助支出等支出项目。

(6)抚恤(款)预算支出401.8万元,主要支出项为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其他优抚工作等项目。

(7)社会福利(款)预算支出204万元,主要支出项为儿童福利、老年福、殡葬、其他社会福利项目。

(8)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款)预算支出6万元,主要支出项为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目。

(9)临时救济(款)预算支出40万元,主要支出项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等项目。

(10)其他生活救助(款)预算支出154.61万元,主要支出项为其他农村生活救助、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目。

(1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预算支出2860.71万元,主要支出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目。

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预算支出58万元,主要支出项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支出项目。

4、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预算支出186万元,主要支出项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目。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高新(江海)区社会事务局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8.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人数为0,与去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去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5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主要包括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车辆年审、过路过桥费等支出预算数比上年19.61万元同期减少12.11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按规定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主要包括执行任务、学习交流等公务活动接待等支出预算数比上年1.62万元同期减少0.62万元, 减少的原因是按规定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附件1:2016年社事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附件2:江门市江海区社会事务局【一般预算支出总表(下达)】

附件3:江门市江海区社会事务局【基金预算支出总表(下达)】

附件4:2016年社事局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公开

附件5:高新(江海)区_社事局_部门预算支出(基本支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