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高新(江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

文章来源:江海区政务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5-06-17 13:38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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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主管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职责权限拟订相关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区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流通、餐饮食品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贯彻落实上级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专项治理和综合检查。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

4、负责制定全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本区域内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5、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6、负责制定本区域内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7、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8、创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9、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区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0、承办区人民政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及上级食品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纳入部门预算编制有1个行政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江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34人,在编人员15人,没有离退休人员。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完成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组建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年内完成区、街道两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组建工作,完成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在区职能部门之间无暇衔接。

2.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

建立完善、科学、规范、标准、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形成一套较为全面系统的体制机制,为加强干部队伍培训、严肃工作纪律、推进政务公开、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绩效考核、严格监督问责等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提升我局行政机关效能和执行力建设水平。

3.完善基层监管网络

进一步健全街道、村(居)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制度,各村、社区必须配备专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尽快构建起覆盖乡村社区的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网络,充分发挥基层的“抓手”作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网络。

4.强化日常监管

  坚持日常巡查和飞行检查相结合,抓好监督检查、计划内抽验和随机抽验,针对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扩大市场巡查、执法抽检的频次、范围,督促企业建立并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创新监管模式,开展网格化监管,创新监管手段,建设监管执法平台,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强化执法力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坚持打击和取缔无证经营、违法经营,营造良好的食品市场生产经营环境。 

5.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治理

  根据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行动。一是继续深入开展食品领域“三打两整治”、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四规范”、集体食堂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二是加强对“三小”(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场所的整顿。通过规范管理、扶优汰劣、严格把关,促进我区“三小”场所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三是加强重点品种的监管。以米、面、油、婴幼儿配方奶粉、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药品等为重点监管品种,集中执法力量开展抽检和排查工作。

6.加强食品药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加强企业诚信教育、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食品药品企业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质量诚信意识,逐步形成以守法、履责、诚信为核心的企业诚信文化。加大行业协会组建力度,推动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大力推行和实施黑名单制度和食品企业红黑榜制度,倒迫企业守法经营。

7.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沟通和宣传教育力度

一是落实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召集食安委成员单位进行信息互通和工作交流。二是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和预警信息公开工作,保障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准确、及时、有效。三是加强基层监管人员和企业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班,提高监管队伍的监管水平和食品从业人员的素质。四是加大对《江海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让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多渠道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齐心协力打击食品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五是加强科普宣传,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活动、宣传资料,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常识,提高全社会认知和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能力。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506.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96.2万元,占97.97%;上年结转结余10.3万元,占2.03%。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506.5万元,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6.2万元,占97.97%;其他支出10.3万元,占2.03%。

(二)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506.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395.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工资福利支出3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2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10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食安办综合协调经费5万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经费3万元,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专项经费10万元,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经费3万元,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及监管对象培训经费1万元,开展全区性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演练专项经费3万元,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奖金3万元,执法/办公设备购置经费30万元,办公场所装修经费5万元,食品药品综合业务专项经费23万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专项经费15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江门江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4万元,由于我局建立于2014年底,所以没有上年数据对比。

(一)出国(境)经费支出2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主要包括上级公务活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业务部门进行业务交流等按公务接待规定的支出。

(三)车辆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9万元,主要包括公务车燃料、维修保养、车辆保险、路桥通行费等支出。

 

2015江海食药监局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