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2015年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是负责高新党政办及下属单位等机关行政事务和管理区机关大院行政后勤事务的单位,其主要职能包括: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区有关行政机关后勤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机关后勤管理的工作计划和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高新党政办的公务接待和大型会议、重要公务活动的后勤服务工作,管理高新党政办领导的办公室。
负责区党政办领导和办公室公务用车调配管理工作。
负责区机关大院的规划建设、办公用房管理和环境卫生、绿化、消防、水电、维修、安全保安、食堂等服务工作,协助处理机关大院内的突发事件。
承办高新党政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我局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提高科学管理和服务保障水平,切实加强机关事务服务和管理,为我区中心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后勤保障;严格执行预算,加强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强化财务资产管理工作,完善机关行政资金的收支管理工作;落实完成机关大院的保卫、消防安全、环境卫生、会务保障、资产管理、文件收发、食堂服务、绿化维护等后勤工作保障任务,优化政府机关的办公条件。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11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0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11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0万元,占100%,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0万元,占100%。
(二)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110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为0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11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机关大院设备维修维护,机关大院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及行政运行管理等。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为2015年新设的财政预算单位,因而未产生2014年年初预算数据和可对比的上年同期数据。2015年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0万元。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10万元。该项经费为2015年预算新增项目,主要用于全面统筹区党政办及下属单位的企业招商接待、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及相关活动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