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2015年高新(江海)区教育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高新(江海)区教育局是主管全区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起草地方性的教育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编制全区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具体制定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协调区各部门的有关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检查学校执行国家规定和教育大纲计划完成情况;指导办学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4、指导分管范围的中、小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卫生、美育、国防教育、勤工俭学、教学仪器设备和电化教育工作。
5、组织和指导中、小学开展教育科研、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等工作。
6、规范和管理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7、负责区直学校的基础投资、事业预算分配和决策的审核。 8、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全区的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和民办学校的审批管理。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有下属1个事业单位,包括:江门市江海区教学研究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高新(江海)区教育局编制10人,实有13人,离退休3人。下属事业单位编制7人,实有7人,离退休2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①不断加强德育工作;
②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③继续完善教学质量管理的监控评价体系;
2、不断优化教育资源,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①积极改善办学条件;
②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
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④抓好校园安全工作;
⑤加强学校卫生监管;
⑥积极推进教育公平;
⑦实施诚信工程;
⑧推进民办学校民主化管理进程;
⑨努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⑩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4975.4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975.46万元,占100%;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款专用资金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4975.4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975.46万元,占100%,包括:包括:教育(类)支出4542万元,占91.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万元,占0.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48万元,占0.21%;住房保障(类)支出22.48万元,占0.45%;其他支出(类)支出360.5万元,占7.25%。
(二)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4975.4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45.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2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2.96万元和商品和服务支出19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426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高中困难资助3万元,2015年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651万元,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2万元,2015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中央补助资金21万元,2015年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中央奖励资金432万元,城市教育费附加2338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1091万元,教育管理专项25万元。
其他支出360.5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教师节活动及教师慰问金(高考奖励)66.50万元,征收费(城市教育费附加)294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高新(江海)区教育局(含下属江门市江海区教学研究室。)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7.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6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考察、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上年同期增加6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按2015年计划安排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预算数比上年同期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3万元,主要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数比上年同期减少3.5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5.6万元,主要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上年同期增加1.1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按2015年计划安排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