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五批)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6-01-15 15:53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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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五批)的通知》(江财社〔2025177号),现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五批)4.1万元给你们。此项资金支出列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安排资金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调整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伤残人员)、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老烈士子女(含新中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支出。二是调整港澳烈属、老战士抚恤和生活补助支出。三是调整老党员生活补贴支出。请按照规定的补贴标准,统筹使用中央财政和地方安排的补助资金,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并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此次下达资金为基层“三保”资金,资金标识为“A0304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含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

、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发挥财政资金预期效益。


附件:江财社〔2025〕177号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五批)的通知(相关文件).zip



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

20261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6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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