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文章来源: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  更新时间:2021-07-16 16:50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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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海财基〔202126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再次调整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江财农〔202154)的通知,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批)15万元下达你局,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及《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

  二、请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关于再次调整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江财农〔2021〕54号)



  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

  202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