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人社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社〔2020〕224号),现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576万元。
此次下达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将采取直接支付的方式拨入江门市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二、要确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农村和城镇居民手中,财政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社〔2020〕224号) 江财社〔2020〕224号附件1.TIF 江财社〔2020〕224号附件2.XLSX
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
2021年3月3日